好顺佳集团
2023-02-23 11: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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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当月未发放工资的,先进行工资归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应计:借记:生产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付:借:支付员工贷...
当月未发放工资的,先进行工资归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应计:借记: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付:借:支付员工
贷:银行存款
应计定义:计算并提取一些已经发生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1.工资的发放和支付会有时间差。当月已发生的工资计提,上月已计提的工资下月实际发放。所以每月工资计提是借:管理费用5000贷:支付员工工资5000。下月实际发放时:贷:支付员工工资5000贷3360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300银行存款4700。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工资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公司是这样做的:借:支付职工薪酬贷款:其他应收款——个人缴费——缴纳部分社保及其他应收款——个人缴费——缴纳住房公积金应纳税款——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2.社保当月扣,当月会有社保代扣收据,直接记账就可以了。我公司计提并发出同一分录:借:管理费-社会保障费-养老金管理费-社会保障费-失业管理费-社会保障费-工伤管理费-社会保障费-其他生育应收款-应收个人款项-支付个人养老金应收款-支付个人失业应收款-支付个人医疗贷款给3360银行。3.至于储蓄,在计提的工资中,5000的管理费用包括实际缴纳的4700和个人社保的300,企业社保的700体现在计提和缴纳社保的管理费用中。管理费用合计5000 700=5700(如果有公积金,也要加上公司的部分公积金的金额),这是公司在一个员工身上发生的费用。
工资发放中有贷方的“其他应收款-个人应收款-社保费用”,社保的计提和支付中有借方的“其他应收款-个人应收款-养老、失业、医疗”。这样的话,贷款就扯平了。
如果单看“其他应收款-个人应收款-社保”,你会发现它一直有贷方但没有借方,因为你是奔着另一个科目“其他应收款-个人应收款-养老、失业、医疗”去的。同样,这三个科目也一直有借方,我就纳闷了,这不公平。总会有平衡吗?后来我问了一个同学,他一直很聪明,解决了我的问题。
无论是“个人应收账款-社保”还是“个人应收账款-养老、失业、医疗”,都属于一级科目下的“其他应收账款”。你真的是在借“其他应收款”。你要看整体情况,报表只会反映“其他应收款”而不是下面的明细。社保为什么要分的这么细?
因为我们的主管要求我们这样做。年底填表时,红盾网要求我们按类别填写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五项社保金额,这样可以直接筛选明细科目。个人观点,如有错误,请指正。
先计提当月工资,未发放的工资计入应付工资,待发放时再核销。具体条目是:
1)按:生产成本(工人工资)、制造成本(车间经理工资、辅助人员工资)、管理成本(公司经理工资)计提本月工资,支付员工工资。
2)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余额,反映应付而未付的金额。
还是要计提当月工资,做分录,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费用等。),借:应付职工薪酬——下月同样分录,第三个月按季发放时,先作同样分录,再作借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三个月累计数)
简单来说,记账凭证就是记账。有贷必有贷,贷必等额。因此,贷款必须是5500元,但它
借:应付员工工资5,500;贷款:5500现金或银行存款;不需要计提工资,直接发放也可以。条目是:
借:费用账户5500;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5500。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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