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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2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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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具体的变更流程是这样的:1.到工商局注销分公司2.办理办事处设立手续3.办事处也需要报税的.和分公司的差别不是很大.不过不可以单独在银行开户.分公司是非独立机构,可不设置...
具体的变更流程是这样的:
1.到工商局注销分公司
2.办理办事处设立手续
3.办事处也需要报税的.和分公司的差别不是很大.不过不可以单独在银行开户.
分公司是非独立机构,可不设置帐户合并在总公司核算,但也可进行内部的独立核算,只是核算好以后与总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缴税费等全部有总公司去负责。
办事处一般不能进行全面经营活动,否则税务局要来找你麻烦的,一般办事处记个流水帐就行,原始凭证交总公司处理,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在与能否进行经营活动和能不能单独设置帐户进行核算,分公司具有同同总公司同样功能,但财务不独立,而办事处是不具有总公司同等功能的,只能作为一个企业的窗口。
办事处、分公司 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汇总纳税优于独立纳税,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从增值税上看,办事处由于不从事经营活动,所以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与一般的公司一样处理。 个体户:实行核定征收(每年核定一次)或者查账征收(与公司一样,每月申报。) 经营部: 根据现行工商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部可在“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中确定组织形式。确定为何种组织形式就按这种 组织形式纳税。
分公司、办事处虽然都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是在纳等方面差异明显。
尤其,按照规定,以办事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是明文禁止的,签订的合同当归无效。华税律师建议,总公司在进行外部扩张、跨地域经营时应提前对新设机构的性质进行筹划,集合自身的具体情况规划好发票开具、合同签订、纳税等事宜,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实现税负的最小化。办事处人员较少,相对来讲费用也少,而且不需要设置财务那一套班子。没有财务相对就减少了这一块的人员支出,客情支出。但有些物料需要向上级请示批准,有些费用也需要批准请示,一来一回有可能延误时机。
分公司相对来说班子健全,但是费用也高
驻外办事处会计如何做帐看办事处的性质:(1)如果是县级办事处由市级的公司统一解决,你就自己做个记账表,月底之前统一练帐带票据送到市级的公司;(2)子公司,有营业执照的办事处,可以再当地直接记账报税;(3)分支机构的,正常在当地报税,季度税和年度汇总由总公司分配。驻外办事处做会计要做到:1、客户发货:授信+签收; 一定要在公司审批的客户授信之内发货,对每一个客户的授信是经由经办人提出、分公司经理、会计审核通过,最后经公司总部批准的,这是一个集体决策过程、也就意味着公司最高层认可在这一额度的欠款风险内开展业务了。额度是否科学是以后提升阶段的事了,在授信范围内发货自己是在授权范围内办事,这是自己的工作底线。超授信发货,就是越权办事,未经审批的超信用发货所形成的欠款坏帐风险是公司不能授受的,因为这是越权办事所适成的,就要承担责任。 签收与对账是应对应收帐款坏帐风险的防范手段;坏帐的风险如同路上的车祸与夏天的阵雨、说来就来,防不胜防。风险的产生往往是这样的,平时大家看着往来好好的,人也很熟了,所以签收与对帐的手续做不做、签没签也没有当回事!时间长了,有一天他欠款不给了,双方真要诉讼时本方却拿不出对方欠款的依据,没有签收,没有对帐,对方不认帐时法律也不站在自己这一边、于是,坏帐损失就这样产生了,灾难就这样降临了。 2、收支两条线:这是资金管理的底线,现金、存款、银行票据(简称现金)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人见人爱,经常有机会接触自然容易有想法,有想法就有行动。于是,贪污、卷款、占用、谋利等恶性事件又来了,所以,资金管理的底线说穿了就是要尽量减少各级人员接触现金的机会,没机会接触就风险自然少的。 3、财产清查:盘点、盘点、再盘点!会计核算有七种手法,其他六种你坐在办公室可以搞定的,唯有一种很重要的方法是你要离开办公室的,这就是财产清查,包括;盘点、对账;这好比是一道质量检验关;也是核算质量检验的底线!办公室产生的单据记录生成的会计余额结果是理论上的数据,实际操作上难免产生这样与那样的误差;唯有财产清查可以协助你查出帐与实的差异,所以,做帐自然就不能想当然,要用财产清查的方法来检验你的数据是否存在问题? 4、会计核算:“快、准、狠”; 会计核算有八大原则,“快”就是“及时性” “准”就是“可靠性”、很好理解、也是最基础的原则;“狠”:这里有三层含义、三个层次层层递进。 一是:指对不合法的要“狠”,坚决拒之帐外!如:“返利、进场费、个人回扣、送礼、利益输送、涉税事项”等等这类事项是不能在帐面上作明明白白记录的,这会引起极大的违法罚款出来,是一个底线把握问题!但是,社会环境的无奈、业务的竞争的几多无奈,不能简单一句“不行”了事,所以就要在入帐前将之进行“原则性”区分,将允许的部分合法化、合规化,变“不行”为“如何才行!” 二是,对内部不合规的事项要“狠”,别让这种事成为常态;这个简易点说是:“一人为私、二人为公,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你按授权走程序即可!” 三是:对不清不楚的记录要“狠”;这个概念是说要对自己“狠”一点;一定要求自己的帐务记录要明晰,让人一看就懂,无须来一个人检查一次、你就要解释一遍!说不定那天离职离岗了,别人还要来问,别人烦自己也烦呀!另外,再看看有没有“性质混淆”的科目余额,例如:预付费用因为没有发票入账而挂“预付帐款”或“其他应收帐款”之上,在会计上属资产,而实际是费用,也没有进入当期损益,从而导致损益也不准!这就叫“性质混淆的科目余额”对这一类余额要“狠”,在帐面上不要认可它,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及时进行预提费用处理。举一反三,那么,对可能的坏帐要“狠”、从而果断计提坏帐准备,对已损坏的存货要“狠”、坚决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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