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2-10-09 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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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购车时,部分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部分资金来自法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首先,公司购买的汽车应该属于公司的资产,也就是说,汽车的所有者是公司,而不是其他公司或个人。...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购车时,部分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部分资金来自法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首先,公司购买的汽车应该属于公司的资产,也就是说,汽车的所有者是公司,而不是其他公司或个人。对于汽车这样的资产,公司应该将其作为“固定资产”计入账面,按月累计折旧。
汽车付款采用银行贷款方式。贷款部分属于公司贷款,按“长期贷款”或“短期贷款”计算,按贷款协议每月确定贷款利息。
通过法人缴纳汽车,由于汽车属于公司资产,法人的投资可以看作是法人对企业的投资,企业需要偿还时,会计通过“其他应付款项”主体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个人贷款协议,必要时,企业应按协议确认法人出资的利益。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人如果征收公司的利息,就需要对利息收入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
通过以上的描述,如何处理会计就比较清楚了。首先,当公司向银行借款时,会计处理为:
B:银行存款
借款: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视借款时间而定)
公司购车付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应纳税额-增值税-进项税(如有)
贷款:银行存款(贷款部分)
其他应付款项-法人(法人供款)
从次月开始计算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视用车部门而定)
D:累计折旧
提取借款利息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C: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时,会计处理如下:
B:应付利息
D:银行存款
当银行本金到期还款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
D:银行存款
偿还法人出资额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其他应付款项-法人
D: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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