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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09: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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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高利贷,受法律保护?这个案例有答案!法律知识要点:“高利贷”一词在古代社会中存在。一般是指借款人向借款人索要高额利息。在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对于高利贷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高利贷本身并...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这个案例有答案!
法律知识要点:“高利贷”一词在古代社会中存在。一般是指借款人向借款人索要高额利息。在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对于高利贷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高利贷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习惯用语。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这是笔者在实践中多方咨询过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谈谈高利贷的法律知识。
如前所述,由于高利贷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利息一般都超过了法律保护的上限,称为高利贷。通常的高利贷。这个概念更合适。那么,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上限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的年利率,超额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退还超过年利率36的已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有限度的,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最高可按年利率36计算。如果年利率超过36,超出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退还超出部分的利息。
此外,为防止贷款人以各种名义,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贷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民间借贷案例》,如果在借贷过程中,借贷双方就优惠滚动利息、逾期罚款、平台管理费、滞纳金等各项费用达成一致时,累计金额仍不能超过利息按标准年利率24计算。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在民间借贷中,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取决于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标准。未付利息按最高年利率 24 计算。所支付的利息最高可按年利率36计算,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将超过法律保护上限的利息称为高利贷,这种高利贷当然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为了更好地阅读和理解上述法律知识点,笔者分享了一个相关的实际案例,并据此对案例内容进行了整理整理。案例中的意见仅供学习交流!
案例介绍
原告刘某燕起诉:2011年5月22日,原告刘某燕与被告陈某杰签订借款合同,被告向原告借款 万元,约定7日内偿还借款,利息一次付清。每日百分比。合同签订后,原告将其母亲李某华账户中的贷款支付至被告提供的账户。贷款到期后,尽管原告一再要求,被告仍无法偿还贷款。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万元及利息(自立案日至实际还款日,按每月2分钱计算)。
被告人陈某杰辩称:被告人陈某杰没有出庭应诉,也没有出示证据或者质证。
找出事实
2011年5月22日,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 万元,全额支付利息100元。元一天。收费的二分之一;借款期限为3天,最长为7天,借款时间以实际转账日期为准,转账账户为被告指定的账户:户名:胡某芬。
2011年5月23日,原告通过其在工商银行的母亲李某华分别将250万元、832,460元和360万元转给被告指定的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胡莫芬。中国银行。总计 6932460元。
截至庭审,被告尚未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
判断观点
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和借款合同,被告向原告借款 万元属实。法院支持它。
原被告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每天按全额的1收取借款利息,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原告现请求被告自诉讼之日起按2的月利率计息,法院予以维持。利息以 万元为基数,按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还款日的月利率 2计算。
判断结果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杰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刘某燕偿还贷款本金 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 万元)。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为标准,自2012月14日至还款日计算)。
意见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约定的贷款利息按日利率1的标准计算,相当于年利率365的标准,属于适当的高利贷。根据法律规定,未付利息的最高年利率为 24。因此,在本案中,借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365年利率标准表明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原告自觉自觉,在起诉时主动将年利率调整为24。
那么为什么有些贷方和借款人就高利率达成一致,而在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况下,宁愿冒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使用暴力催收,也不愿去法院起诉,因为法院的判决只能支持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益。出借人所追求的利益明显高于法定利益,甚至高出数倍甚至十倍。如果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利益,追求高利益的利益目的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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