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3-01 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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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1、企业间贷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2.具体会计分录为:借款: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借款:银行存款。...
1、企业间贷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2.具体会计分录为:借款: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借款:银行存款。3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融资费用。
包括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汇兑损益(部分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单独核算,不计入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等。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当计入开办费;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在建工程”和“制造费用”科目核算。
首先,利息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财务费用,不管对方是公司还是个人。
借阅时间:
借: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贷款
还利息的时候,银行有每月的本息扣款清单。
借:长期借款(已还本金)
贷款:银行存款
值得一提的是,各类占用和借入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担保收入、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金融商品持有期(含到期)内,信用卡透支的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的利息收入、融资融券的利息收入、融资售后回租、票据议付、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的利息及计息收入。
公司向个人借款,本金计入往来账户,支付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借入非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此外,还要代扣代缴个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如下:借: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借:财务费用贷:支付利息时应付利息: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3354应交营业税(预扣)应交税金3354应交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金354应交营业税(预扣)应交税金3354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蜀铭号123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但企业可以通过其他使这部分利息在税前扣除。贷款利率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超过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利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税务筹划:
1.债转股:变贷款为投资。
2.国税发[2002]13号文件蜀明号123规定,企业集团或集团内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代理统一还贷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办统贷和委托贷款业务,向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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