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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16: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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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货物发票是否都是机打票没有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请按照此规定进行:。1.符合无效条件的,应...
如果是,请按照此规定进行:。
1.符合无效条件的,应当予以无效。但《: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当月开具专用发票、销售退货、开票错误等,收到退回的发票并扣除符合无效宣告条件的,视为无效;如果签发时发现错误,可以立即作废。
作废的专用发票按 "无效 "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与字 "无效 "应在纸质专用发票(包括未打印的专用发票)的每份复印件上注明,并留存所有复印件。
第二十条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视为本规定所称的无效条件:
(1)退回发票的收付时间不超过卖方开具发票的当月;
(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
(三)购买者未通过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 "纳税人识别号与认证号不符or "专用码和号码与认证不符。
术语 "税务复印 "本规定所称复制开票数据电文是指在报税前用IC卡或IC卡和软盘。
2.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照规定开具负面发票,开具正确的蓝色发票。
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销售退回、发票有误等。,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部分退货销售并发生销售折扣的,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第十九条卖方应使用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色专用发票,并在防伪税控系统中负输出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补充通知。;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因销售退回、销售折扣、开票有误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1)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无法认证的,由买方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表》),在申请表上用蓝色填写具体原因和相应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书》)。买方不会转出进项税。
(2)买方购买的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买方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应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对蓝色专用发票信息进行审核,并发出通知。买方不会转出进项税。
(三)买方因开票错误拒绝开具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在专用发票认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以蓝色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应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买方应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拒绝理由、错误的具体项目和正确的内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发出通知。卖方应开具红色专用发票和通知。
(4)因开票错误等原因导致专用发票未送达买方的,卖方应在开具错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以蓝色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应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卖方应提供书面材料,说明错误的具体原因、具体项目和更正内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发出通知。卖方应开具红色专用发票和通知。
(5)销售退货或销售折扣,除按《通知》规定办理外,卖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此项业务相应的会计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我 我想问一下,发票机器打错了,给别人后发现发票错了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是马上通知别人,及时把错的发票退回,当月重新开给别人。如果发现不对,只能报废。如果发票给了别人,最好退回去,但是如果货款已经收到,如果有错误对方也会找你。要求退回发票。发票给了买家后,发现票面不对。只有一种方法可以恢复和作废它。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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