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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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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是的。实收资本根据投资形式可分为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三种。1.货币资金以现金投资,必须以实际领取或存入企业...
是的。实收资本根据投资形式可分为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三种。
1.货币资金以现金投资,必须以实际领取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时间和金额记帐。要用外币投资将外币换算成会计本位币金额入帐。
2.实物(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审计等权威机构必须承认其入帐价值,计算实收资本。
3.无形资产:一般不能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70,根据投资方确认的价值以实际收入资本入账。
利润分配是实现企业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分配。
1、公司利益分配原则。
(一)依法分配原则。企业利益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益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明确地规定了企业利益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顺序、重大比例。其目的是保证企业利益分配的有序进行,保护企业及其所有者、债权人、员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国家有关利益分配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益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章程在不违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对本企业利润分配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上也要按规定办事。
(2)资本保全原则。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个原则,一般来说,企业如果还有未补偿的赤字,首先要弥补赤字,进行其他分配。
(三)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风险承担的顺序和合同合同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还所有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利润分配将无法实现。同时,利润分配后,企业要保持一定的支付能力,以免发生金融危机,危及企业的生存。另外,企业与债权人签订特定的长期债务合同时,必须应征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查利益分配政策,才能执行。
(4)多方和长期短期利益平衡原则。利益机制是限制机制的核心,利益分配的合理性与否是利益机制最终能否继续发挥作用的关键。利润分配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员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企业必须并行,并尽可能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企业获得稳定增长的利润后,要增加利润分配的金额或百分比。同时,由于有必要开发和优化资本结构,除了依法必须留下的利润外,企业还处于长期发展的考虑之中,可以合理盈利。在积累和消费关系的处理中,企业应贯彻累计优先原则,合理确定提取剩余公积金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比例,使利润分配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2、公司利润分配项目。
公司利润分配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出来,用于填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或增加公司的资本。公司当年分配税后利润时,必须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不能再继续提取。随机提取公积金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息(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公司提取公积金后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息(分配利润)。股息(利润)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投资额)的金额为准,各股东(投资者)获得的股息(股息利润)与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要从累计利润中分配股息,非营利不能支付股息。也就是说,“无益不分割”原则。但是,公司用公积金补偿亏损后,为了维护股票信用,还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用公积金支付股息。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0月9日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强调现金分红在股息分配中的重要性,要求上市公司在长征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还强调,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增发或配股的重要前提条件是三年内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到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利益分配的过程和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利益分配的管理和核算。主要有两种分配方法。一是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企业和国家之间按一定比例划分,具体方法多种多样。另一种是企业实现的利润依法缴纳各种税金,剩下的利润都留在企业里,具体方法也各不相同。
3、公司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应按以下顺序分配利润。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补偿期限。根据我国税法,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的收入补偿,下一年的收入不能弥补,每年可以继续补偿,但最多不能超过5年。本处赤字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各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非应纳税收入、免税收入和每次扣除后小于零的金额的企业。
(2)缴纳所得税。也就是说,公司要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后留下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六)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缴纳的出资比例分配。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情况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分配。但是,不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按股权比例分配的情况除外。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返还公司。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朋友和别人一起成立公司,共有3名股东。公司成立后约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前,股东之一提前缴纳出资。此后不久,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东们决定提前解散公司。公司对外没有债务,清算完成后财产稍微宽裕。
这时股东之间仍然存在争议。已经出资的股东认为自己受到了损失,并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在充分缴纳出资后清算公司财产。未出资的股东认为公司没有负债,不必再缴纳出资,剩下的财产按出资比例直接分配即可。双方的观点似乎都有道理,到底该怎么处理?
第一,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出资性质的股东缴纳的出资本质上是对公司的一种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其中,应当按照到期未缴的出资、《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到期的出资。因此,即使公司解散时股东承认的出资期限尚未到期,未缴纳的出资也属于公司的清算财产。
二、清算财产处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第二款,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赔偿金,缴纳欠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因此,在股东不缴纳出资之前,公司现有财产足以弥补债务,未缴纳出资的股东仍需缴纳出资,并与剩余财产一起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有人认为,“作为清算财产”并不意味着“缴纳出资”,从实务运营效率和必要性来看,不一定需要该股东先缴纳出资,然后清算。可以用一个计算加法代替。
但是这种风险是,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没有股东出资的记录,清算方案中很难确认股东已经缴纳了出资。以后,其他清算时未查明的公司债权人对股东提起诉讼时,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综合分析建议,公司清算时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缴纳出资。
公司股权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对抗善意的第三方。也就是说,如果私下与他人(组织)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则不能以股权变更为由免除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对公司的出资额(加入的出资额)。
如果你确实转让了股份,就可以向股份转让者收回你承担公司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谢谢你的邀请
我认为公司撤回股票的方法如下。
1、股份转让。一般非上市公司,股东退出一般是将股票转让给其他股东。这是最妥当的方法,但需要其他股东乐意承担。
2.对外直接出售股票。一般中小企业不太适合,需要有人买股票。
3、大股东转售合同转让股份。在向像你这样的股东入股之前,经常与大股东签署股份回购协议。想退出的时候,根据合同直接退出。
4.如果是上市公司,直接在二级市场出售股票,或者通过股票转售系统出售就可以了。但是需要上市公司。
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关注胡涛财经,关注财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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