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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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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你不能这么做。原因:1)你签过的《劳务派遣协议》在那里。如果他们发工资,你的账户里没有工资支付的记录,就是虚假...
你不能这么做。原因:
1)你签过的《劳务派遣协议》在那里。如果他们发工资,你的账户里没有工资支付的记录,就是虚假合同。
2)用人单位自己发工资。你无法控制他们是否违反法律。如果他们不交社保,偷税漏税,责任是你的,因为这个协议(劳务派遣协议)。
3)他们发工资的时候你要全额开发票,不属于虚开发票,但是你入账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录入的发票和收到的钱数不一致。比如发票5万,银行账单只有5000,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不一致。是充到5万还是5千?只要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就成立。不管你进账户多少钱,缴税的税基都是5万。让你这么做,他们是在给你所有的风险,把利益和权力留给自己。
支付给兼职人员或自由职业者的报酬,按照“职工薪酬”和兼职人员或自由职业者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情况分别处理,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工资计提时,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归集,确认为负债。(1)当受益人为产品或服务时,员工薪酬应由产品或服务承担,并计入相关产品成本或服务成本。
借:生产成本/制造成本/人工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承担的,计入相关成本。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R ampd支出”科目,达到预定目的后再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3)其他员工工资,属于管理部门的,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员工工资,属于销售人员的,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支付员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注】支付给兼职人员或自由职业者的报酬,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有些同学可能会觉得,兼职或者自由职业者都不能算企业正式员工,为什么要按照“职工薪酬”来计算?这就需要对“员工”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数名好123及其申请指南都对“员工”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和临时员工,以及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被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被企业正式聘任,但为企业提供类似于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范畴,包括通过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一)员工的定义”本准则所称员工,是指所有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临时工,以及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被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具体来说,本规范中提到的从业人员至少应包括:1。所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和临时员工。根据我国《数明号123》和《数明号123》的规定,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本规范中的职工首先应包括这部分人员,即所有与企业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人员。2.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监事会的部分成员。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董事、监事或者董事会、监事会的,如聘请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属于企业正式聘任的人员,属于本准则所指的员工。3.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被企业正式聘任,但为企业提供类似于员工提供服务的人员也属于员工范畴,包括通过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这些劳务人员属于本准则所指的员工。“从上面的定义不难理解,会计从业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其从企业取得的报酬应按照职工报酬计算。
这就得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根据新的收入准则,考虑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员工的合同内容,同时考虑用人单位的义务和结算。
现在我们假设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劳务公司享有履行全部义务的合同权利,那么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或者差额计税。
(1)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6计算总价和价外费用。如果采用一般计税,可以抵扣增值税收入。
接收劳务派遣费时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工资、保险等。发给被派遣员工,并确认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或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障(企业负担)
案例:A是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本月劳务派遣收入200万元,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及各项费用18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应纳税额=200/ * 6= 万元。
1.确认收入
借:银行2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并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工资、社保等。) 180
借:发员工工资(工资,社保等。)
贷款:银行存款
(2)采用简易计税和选择差额纳税,
接收劳务派遣费时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纳税额——简单计税
案例: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简单计税,征收率5。本月劳务派遣收入200万元,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及各项费用180万元。简单计税可以按差额纳税。某企业应纳税额=(200-180)/ *5= 万元。
1.收到劳务派遣时间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200元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元。
应交税费——简单计税(应计)
2.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并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
贷:应付职工薪酬180
3.获取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简单计税(抵扣)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
4.提交纳税申报表时
借:应交税费——简单计税(支付)
贷款:银行存款 英镑
劳务公司是赚人头或者服务费的。
劳务公司常见的盈利模式是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自由协商签订协议。
雇主将工资支付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支付给工人。
一般从工人工资里拿一定比例,还有另外一种费用。介绍你工作要收200~400。这样的黑中介很多,当然出国劳务是另一回事。
声誉好的大公司通过双边服务赚取服务费。
小公司甚至非法公司会扣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保。
我们公司还有一个建筑劳务公司。现在这家建筑劳务公司从税务登记开始就一直管财务。前两个月还获得了政府颁发的“优势税源企业”的奖项。操作和你说的差不多。这三个问题你都咨询过专业人士,请结合我的工作经验说说我的看法。
2020年12月23日,我代表公司参加政府举办的优质税法授牌仪式。
1.建筑劳务公司外包劳务违法吗?
这一点需要从两个维度来看。从《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来看,虽然存在瑕疵,但主要分包内容并未分包,存在工程款收付关系。仅仅将非主体作业分包给施工队,很难被认定为非法分包。放心吧,就算被主管部门查处,也会先整改,整改不到位再处罚。
必须注意的是,作为劳务分包单位,需要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与此同时,应改善与工人的合同。如果签合同有困难,建议可以设计一个简单的一页合同,附上身份证,发工资的时候可以自己签。这些工作都是细致的,但最大的困难是岗位配备不好,没人做。
从税法的角度,这个问题就简单多了。只要有分包合同,开发票,就没问题;如无分包,则视为公司员工待遇,劳务公司在OK——补发。然后劳务队的人员会被录入税务系统,每月可以根据账本上的工资条进行纳税申报。
二。关于个人纳税申报的问题。
每个在公司实际发工资的人都要申报个税,这是毋庸置疑的;甲方代理部门需要看你的代理协议,个税由谁代扣代缴。甲方代扣代缴个税的,无需申报;相反,应该由你的劳务公司申报,按照实际工资总额。
协议没有约定代扣代缴个税的责任方。建议咨询主管税务局,是否可以不申报这部分工资,因为税法中“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比较模糊,始终存在甲方是扣缴义务人还是乙方是扣缴义务人的争议。
甲方扣发工资时,应将扣发申请书(或协议)和工资单作为附件,并准备好凭证: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收账款
此外,提供给甲方的工资单与实际要支付的工资不一致,只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问题。只要甲方不介意,没有法律风险。但如果工资表是按这个记录的,没有按表中的数据申报税款,就涉及到税务风险。规避税务风险的方法是将代发的工资全部转回公司的企业账户,然后以实际发生额重新发放。需要输入两个条目:
(1)工资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实际发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上述方法虽然可以规避税务风险,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很少有建筑劳务公司能做到。除了工作量之外,你很难把已经发放到每张的工资归集到公司账户上,然后再重新发放。
:人工成本作为建筑劳务公司的主要成本,在分配过程中非常复杂。往往由于企业人员配备不均的实际问题,无法把工作做细,收集到所有数据;因为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很难按照既定的方法去工作。所以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无法消除的。只有提高管理水平,增加人员配备,把工资做细,把数据都收集起来,才能最大程度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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