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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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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买货物或者应税服务。 ”《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对此作出解释:“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接待消费。”
日记帐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影响会计利润) ) ) ) ) )。
贷项:库存商品
税额——应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购买货物时用途不确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扣除) ) ) ) ) ) ) ) ) )。
或:
租用:管理费/销售费
贷(库存商品)购买商品时确定为礼品的商品,如购烟、酒等,由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问题无关) ) ) )。
数据扩展
需要注意的是分辨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客房收入
税额-支付增值税-销售税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客房收入
税款-支付增值税
参考数据源:
公司购买的烟酒可以根据用途计入招待费、福利费。 公司年会由烟酒管理部门如总经理、财务、行政等计入管理费—福利费,如属于招待员的计入管理费—招待费; 其他接待用烟,生产性单位计入制造费—招待费,营业部门计入营业费—招待费,研发部门计入研发费—其他费—招待费等。
1、一般企业购买后购买现成的:
购买酒招待客人时:
租用:销售费-业务招待费
信贷:银行存款
2、商贸企业取自库存商品的:
饮料是为了接待顾客的会计分录。
租用:销售费-业务招待费
贷项:库存商品
购买饮料用于招待时,企业所得税是否与销售相同?
根据《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转移给他人的,因资产所有权变更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的,应当按照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营销和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者福利
(四)用于股利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用途。
购买的饮料用于接待,是上述规定中的“用于交际接待”的情况,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应视为销售处理。
招待费列支范围
关于招待费的范围,无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没有给出正确的规定。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宴请、工作餐费用
)2)为企业生产经营赠送纪念品的费用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旅游景区参观费和交通费、其他费用支出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业务相关人员差旅费。
购买接待酒是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支出。 预付货款后须借记预付账款——某公司,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 收到对方开具的发票后,借记管理费业务招待费,贷记预付账款某公司。 另外,业务招待费不允许扣除增值税。 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认证后转出作为进项税额。
能不能扣除,怎么报销,要根据情况处理! 快到春节了。 在职场的采购店里把饮料作为礼物送给顾客,或者作为福利发给员工。 人文关怀、礼尚往来很普通,大多数职场都不可避免。
购买价值10万元的饮料赠送,获得专用门票,如何处理收入税额,能否扣除,主要取决于饮料赠送地。
一、赠送给“外人”,可以扣除。 本文所称“外人”主要是指客户,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公司或者个人雇主的下列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销售代理货物
)3)设两个以上单位,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单位移送其他单位用于销售。 但是,附属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行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体雇主提供自给、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七)将自己生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生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那么,既然视为销售,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酒时
借:库存商品-饮料 万
税额-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
信贷:银行存款10万
)2)发送给客户时
租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10万
贷项:库存商品 万
税额-支付增值税(销售额税额) 万
请注意,购买上述商品并赠送给顾客的行为存在以下税收风险。
1、个人所得税方面。 必须根据“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为20,但从实务上看,这是不可能的。 想想看。 我给客户送了价值10000元的酒,然后跟客户说,你得给我2000元个人所得税,客户不骂我才怪。
2、企业所得税方面。 因为饮料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所以也有必要进行视为认定销售的处理。 另外,业务招待费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和销售(营业)收入的 哪一个更低的原则扣除。
二、发给“内人”,不允许扣除。 请不要误会。 这里所说的“内人”,不是指自己的妻子,而是指单位的内部员工。 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购买商品用于个人消费和职工福利的,不允许扣除进项税额。 既然不允许扣除所得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饮料时
借:库存商品-饮料 万
税额(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
信贷:银行存款10万
2、计入福利费
租用:销售(管理)费用10万
贷项:员工报酬-员工福利费10万
3、释放时
租:对应员工报酬-员工福利费10万
信贷:库存商品-饮料 万
税额-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请注意上述购买10万元饮料发放给内部员工的行为。
1、个人所得税方面。 非货币利,不需要计入工资总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方面。 请注意,购买商品用于员工福利时,无需视为视同销售,但员工的福利费支出需要纳税调整增加处理,因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为实际工资总额的14,超过部分。
综上所述,购买饮料,获取专用门票,如何处理,必须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应对! 我是财税青年。 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谢谢你。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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