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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1: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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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会计处理专业付款时租用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其他应收款-个人赔偿部分管理费用(如果票据的某部分不够)))。出借现金从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并借银行贷出其他应收款(一般保险公司要修理...
会计处理专业
付款时租用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其他应收款-个人赔偿部分
管理费用(如果票据的某部分不够) ) )。
出借现金
从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并借银行贷出其他应收款(一般保险公司要修理发票原件,最好留存复印件)。
在收到个人赔偿金时以现金贷出其他应收款-个人赔偿金
企业赔偿职工的工伤赔偿可以按营业外支出科目计算。
二、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工伤事故发生后,为职工垫付医疗费:
借:其他应收款--- -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
信用: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赔偿公司垫付的药费(全额支付的) :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信贷:其他应收款--- -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
3、企业支付费用时:
借:营业外支出-工伤赔偿
信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公司分立,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合同重新签订的,员工应当按n11赔偿。 名称不变更,合同仍在继续的,工作人员应当刻下赔偿。
借:员工报酬-福利费/营业外支出(公司负担部分) ) ) ) )。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负担的部分) ) )。
借:其他应收款(如果有责任人负担的部分—— ) ) ) ) )。
贷项:现金库存
2、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
借:银行存款
贷项:其他应收款(由保险公司负担的部分) )。
3、《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治疗医疗费和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四)安装、配置助残器械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保护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工作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劳动者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劳动者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金额大于大计的,不得计入管理费。 根据国税函[2001]918号文件,“企业向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支出)”等,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税发(2000 ) 84号)第二条规定的《关于取得应税所得各种补偿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平均摊销。 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上述补偿金可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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