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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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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不请自来对方不需要发票,基本上很难通过做账来合理避税。这可能更多的是侥幸和擦肩而过。对于这件事,说实话,我也想...
不请自来
对方不需要发票,基本上很难通过做账来合理避税。这可能更多的是侥幸和擦肩而过。
对于这件事,说实话,我也想知道怎么做账,怎么合理避税,汗。我们知道,即使对方不需要发票,卖家也要按照正常收入申报纳税。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那讨论就没有意义了,对吧?
就是因为公司账上有钱,才会有这种担心。如果收入不在公司账上,估计直接“合理避税”,简单粗暴可能最有效,呵呵!
俗话说,胆子大的,胆子小的饿死,销售业务收钱不开增值税发票。出于某种考虑,最常用的招数是将这笔业务记入负债账户,即长期记入“其他应付款”。从税法角度看,由于未开具发票,增值税相关纳税义务未发生,无需计算销项税额;从财务角度来说,没有收入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就不用在纳税周期内缴纳。
或许,这个操作并不是什么秘密。短期内也可能是“合理避税”。长此以往,“其他应付款”将长期流失,难逃“法眼”。当前税收监管越来越严格,处理不当可能会适得其反,得不偿失。
按照我个人的看法,从第一天开始躲是可以的。想避开十五,就不要想太多了。你什么意思?怎么类似的业务量不大,不用想太多,该申报就申报;如果是大事,就得想办法“撒谎”。万一你没拿到,那就大事了。如果你不纳税,你可能会受到惩罚.这很正常吧?
所以,如果你对自己的财税能力有信心,能不断掩盖,可以参考以上,仅供参考。相反,不要试图通过问别人来获得完美的方法。
我说什么了.大概就是这样。我先来。
1.当购入的货物属于库存货物,且是正常借入的库存货物时,应纳税额为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的增值税(进项)贷款。
2.非应税货物,但为分销、捐赠、个人消费等而购买的。投入需要转出,不能抵扣。
3.当然,如果你的公司已经享受了简易征收,是不能抵扣进项的。
4.如果金额大,本期产量小,覆盖不了,可以在账面上累计作为免税额。
作为一名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十年的注册会计师,总会收到一些企业的税务问题。简单的可以直接回答,难的或者复杂的可以直接回答。我还是找你们税务所咨询一下吧,要不我先和熟悉的税务所沟通一下,再给他答复。
食堂买菜没有发票的问题,实际上可能会导致企业所得税多缴,不影响财务核算。
制造企业,为人服务的企业,都离不开食堂。很多企业都有食堂,尤其是制造业企业。机器停不下来,大部分都是三班倒夜班。食堂的开销挺大的。
其他为人服务的企业,如酒店、宾馆、疗养院、妇产中心等。拥有比一般制造企业略高的菜品种类和价值。
但是,也有许多企业,规模较小或为其他企业服务,没有自己的食堂。取而代之的是,他们会在公园里有一个公共食堂,或者只能在附近的商业用餐区独立用餐。
一般来说,外包和自营企业之间的食堂有两种经营。一种是直接全部外包给第三方运营。根据每餐的定额标准和实际就餐人数,算出具体金额,餐厅向企业开具发票,实现付款结算。
这个时候,只要买的食品没有太大的质量问题,企业就不会管食堂从哪里买的食品,更不会管食堂从农民手里买的食品有没有发票。
另一个是comp
在大多数情况下,蔬菜和水果将由少数特定的农民供应。因为每个月金额比较大,农民开不了增值税发票。要票的企业只能找税务局。
虽然这样解决了税收问题,但是不能每次买菜都要求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如果只用发票做账,容易导致费用确认延迟,跨期费用现象非常严重。
还会出现某些菜农缺货或者某些菜缺货的情况,周边的农贸市场也会有一些零星的小采购。这种购买肯定不会有发票,税法也考虑周到,规定500元以下的这种购买可以无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票不影响真实性。发票不是判断是否做账的依据。很多会计同事在大学的时候都是这么理解这个想法的。他们出来工作后,由于很多经营活动的痕迹被简化为发票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他们认为发票是所有会计处理的唯一凭证。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买菜确实要花钱,付款有转账记录;如果你真的买了粮食,有入库发货记录,有水果蔬菜实物,消费者也确实吃了,这些都可以证明有这么一个东西,你就可以拿着这些单据去算账了。
但人们往往认为这些更真实的痕迹不规范,复杂繁琐,容易纵。
而目前的税收规则,大多是建立在企业不可信的基础上的。所以从农户和企业购买的蔬菜量大,需要有发票。这样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是的,公司报销的大额发票必须凭相关合同等资料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首先明确一点,你说的情况不是税务筹划,而是偷税漏税!我在税务代理公司工作了,接触过至少1000家企业。如你所说,我遇到了太多的案例。这里有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房地产企业在县城开发了一个楼盘。房地产的开发商和总承包商的业主是同一个人。该楼盘销售后,总承包商仍有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未开具给房地产公司。企业的财务总监是一个“能人”。为了在老板面前显示自己的能力,他告诉老板:如果总包给房地产公司开6000万的发票,总包要交1500多万的各种税。现在我有一个“税收筹划”方案,就是自然人在税收洼地给房地产公司开6000万的发票,只交200多万的各种税。虽然老板的生意很大,但他对税法一窍不通。他一听说可以节税,就同意了财务总监的计划。就这样,财务总监拿着几十个人的身份证到一个税务洼地给项目开了6000万的发票。第二年的税务检查,没有再提其他问题。先把重点放在6000万元发票上,结果可想而知:虚开发票,调税,补税,滞纳金,罚款,财务总监被送进监狱一年半。
案例二:2019年1月1日前,我国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按照收入的2征收。所以大部分建筑公司都不注重获取造价发票。但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将实行查账征收,很多建筑企业一时无法适应,导致成本发票严重缺失,需要缴纳大量的企业所得税。
某建筑公司就是这样,当年要交4500万的企业所得税。老板听别人说自然人去办税大厅开发票是为了一个低税点,于是通过各种渠道,费了九千万的力气才开出发票。2019年没问题,2020年没问题。2021年5月,我被税务机关稽查,缴纳了几千万的企业所得税和相应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但没有被判刑。
实践中,自然人发票尤其是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可以说风险巨大。那么,既然自然人发票风险巨大,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做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利益驱动!就拿上面的案例1来说,我们来比较一下一般纳税人开具的6000万元工程款发票和自然人开具的6000万元工程款发票的区别:
一是一般纳税人开具项目发票6000万元。1.增值税。建筑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销项税=6000/(19)* 9= 万元。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进项税普遍不足。为便于比较,假设进项税为零,则应缴纳增值税为 万元;
2.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以实际增值税为基础,县城适用税率分别为5、3、2;
应交附加税合计= *(5 3 2)= 万元;
3.印花税。本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3 ,应付印花税=6000 * =18000元;
4.企业所得税。6000万元项目发票将产生应纳税所得额=6000/(19) = 万元;
如前所述,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大部分建筑企业严重缺乏成本发票。同样,为便于比较,假设建筑公司无可抵扣项目,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 25= 万元。
综上,一般纳税人开具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极端情况下需要缴纳各种税共计= = 万元。
二、自然人6000万元项目发票。首先说明一下,这张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肯定不是某个自然人开的。很可能是利用几十人甚至更多人的身份证信息发出的。那么,应缴纳的税款如下:
1.增值税。对于增值税发票的自然生成,与小规模纳税人一样,适用3的征收率。为便于比较,此处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免税规定,统一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6000/(13)* 3= 万元;
2.附加税。应交附加税合计= *(5 3 2)= 万元;
3.印花税。应缴印花税=6000 * =18000元;
请注意,很多税收洼地,自然人去办税大厅开具发票,免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自然人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应当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不同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地方的办税服务厅都是按照开票金额的1-3征收个人所得税,我们是按照中间数 来计算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3)* = 万元。
综上,自然人开具6000万元工程款发票时,应纳税总额= = 万元。通过以上对比,一般纳税人6000万元工程款发票比自然人6000万元工程款发票多缴税= = 万元。如果你是老板,你不觉得兴奋吗?发票产生的最初目的是为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但在实践中,不可否认的是,自然人发票已经成为虚开发票的重灾区!
很多人,尤其是一些中介机构,吹嘘自然人开发票是一种“税收筹划”的手段,这是完全错误的!税收筹划是合理合法地运用税收政策,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进行规划和布局,合理合法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红利;如果只是少缴税或者不缴税的手段,那就是滥用税收政策偷税漏税。两者有天壤之别!
最后提醒一下,如果没有真实的业务,给别人开发票,给自己开发票,让别人开发票,都是虚开发票的行为。如果真的缺少进项发票,就要规范业务模式、业务流程、经营理念。千万不能走偷税漏税的路。金税系统可以说是天网恢恢,没有漏洞让你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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