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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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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谢谢您的邀请!总的来说,建议向新疆a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或向稽查局通报)此事。由于“工资表已代扣代缴税...
谢谢您的邀请!
总的来说,建议向新疆a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或向稽查局通报)此事。
由于“工资表已代扣代缴税款”、“A项目已确定未向新疆A项目所在地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表明作为支付方的扣缴义务人A项目已代扣代缴税款,但未如实申报解扣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等规定,扣缴义务人a项目的这种行为已构成税务违法行为。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预扣义务人为申报缴纳预扣税款的性质的问题。
首先,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累计代扣代缴法计算代扣代缴税款,并按月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如实提交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等有关材料,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这从法律上规定代扣义务人应当按期申报缴纳预扣税,具体为预扣税次月15日前,将上月预扣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入库。
其次,一般税收违法行为。 即使扣缴义务人因某种原因未及时缴纳代扣代缴税款,没有欺诈、隐瞒等其他故意行为,也属于税务违法行为(一般为违法性质)。 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的,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缴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未缴税款,也可以并处无税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再次,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 扣缴义务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载会计凭证、帐上不记载收入、收入减少或者因税务机关申报通知而拒绝申报或者谎报纳税的,不支付或者少缴纳应税金额的,属于逃税。 也就是说,对预扣的税款,预扣义务人不仅不按期申报解除缴纳,而且采取欺骗、隐瞒的手段达到不缴纳预扣税款的目的,是一种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纳的税款、滞纳金,达到无税款50
属于上述违法行为,代扣代缴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偷税犯罪(刑事犯罪为“偷税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建议向a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举报。
第二个问题,关于有关员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一)居民个人有取得综合收入并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征收预扣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也就是说,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代缴税款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全部个人信息、支付所得、扣除事项和金额、代扣代缴税款的具体金额和总额以及其他有关税务信息资料。 向纳税人提供个人收入和被扣除的税金等信息。
)二) 2019年度)综合收入结算,通俗地说,就是汇总居民个人纳税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综合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收入)所得,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自己的2019年
2019年度应退还或弥补的税额=[ (综合所得额-费用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决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预扣税额。
计算本年度应退还或补缴的税额后,向税务机关申报,进行退税或补缴。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进行清算缴纳的,应当自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清算缴纳。 你提到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结算。
(四)汇款处理,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三种。
1 .纳税人本人可以直接自行办理
2 .也可以委托取得工资工资或者持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所得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3 .也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按照便利接近原则,确定接受年度报销申报的税务机关。
纳税人自行办理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代收2019年度汇款的,由纳税人向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工作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一个纳税年度内有两个以上用工单位的,可以自主选择向任一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不在用工单位工作的,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为纳税人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公司新疆省a项目拖欠2019年1月-2019年10月的工资,然后经过调整转入甘肃省b项目发放,到达b项目为公司盈利”。 由于2019年1月-2019年10月的“工资表已交税”,a项和b项之间的会计交易(b项代为补发前一段时间的工资用于后期缴纳公司利润)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缴纳预扣税的法定时间A项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累计代扣代缴法计算代扣代缴税款,并每月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你说的“对员工个人来说,有什么影响和风险? 会不会影响个人的征信”这一问题,必须根据具体细节来评价,暂时无法预测。 但是,无论如何,我建议你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提问的“工资表上有税金”和“a项目一直拖欠2019年1月-2019年10月的工资”是个疑问,其他情况还不清楚吗?
当然需要纳税申报。
纳税人分为两种。 一个是一般纳税人,另一个是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按月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季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但一般来说,只有企业所得税缴得最多,其他税费较少。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般多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所以,如果公司不盈利,没有税务收入,就不用缴纳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长期支出没有收入,税务也会被检查。
当然,如果是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的公司,同样需要纳税申报,但这个时候只需要申报“0纳税申报”就可以了。
但是,零申报要注意。 请不要长期做零申报。 连续三个月零申报会进入税务局的重点监控吗? 严重的情况下,公司的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 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人的所有股东都将被列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将处处受到限制
从公司账户转账到个人银行卡,金额不大的话,税务上说明的过去,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将现金从公司账户转账至个人账户。 这样结账的话,从公司账户和现金账户似乎什么都没有,但有两个问题。 一、银行出现在账单上的不是抽屉,而是转账。 2、作为出纳员,把公司账户里的资金汇入自己账户,本身就是违规的,如果有检查的话更是如此。 二、公司向个人付钱。 会计方法为其他应收款---**贷款。 银行存款三、会计上可以这样处理,但应该注意税务风险。 一、致电公司关联方,如法人、股东、股东家属等长期存在的会计往来不理顺,可能被税务视为股利,按金额* 支付股利个人所得税的,支付股利个人所得税2、同样,将公款归入个人真的要花钱。 可以分几次发行现金支票。 这样的话,风险小,操作性高。
私营企业的员工也同样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居住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境内公民在内,是在中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并在境内居住一年以上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的纳税义务。 即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无住所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只对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公司账户转账到个人银行卡,金额不大的话,税务上说明的过去,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将现金从公司账户转账至个人账户。 这样结账的话,从公司账户和现金账户似乎什么都没有,但有两个问题。 一、银行出现在账单上的不是抽屉,而是转账。 2、作为出纳员,把公司账户里的资金汇入自己账户,本身就是违规的,如果有检查的话更是如此。 二、公司向个人付钱。 会计方法为其他应收款---**贷款。 银行存款三、会计上可以这样处理,但应该注意税务风险。 一、致电公司关联方,如法人、股东、股东家属等长期存在的会计往来不理顺,可能被税务视为股利,按金额* 支付股利个人所得税的,支付股利个人所得税2、同样,将公款归入个人真的要花钱。 可以分几次发行现金支票。 这样的话,风险小,操作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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