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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21: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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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1)俱乐部管理用纸的种类主要有:湖北省有关部门监管下制造的《湖北省特殊社会团体会员费收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资金、公益捐赠的备注》、湖北省统一用纸、税务机关监管下制造的保证发票。《湖北省...
(1)俱乐部管理用纸的种类主要有:湖北省有关部门监管下制造的《湖北省特殊社会团体会员费收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资金、公益捐赠的备注》、湖北省统一用纸、税务机关监管下制造的保证发票。《湖北省社会组织会员费专用收据》可到省民政厅领取,《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算单》、《湖北省公益捐赠统一发票》可到省财政厅票据中心领取;税控发票可到省地税局领取。《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交换结算札记》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使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交换结算札记》:(1)临时征收。由社会组织临时代收,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要返还减少支付的单位或个人,不构成单位收入,如押金、押金、存款等各种款项的临时代收。由社会组织征收,在经济活动结束后返还原支付单位或个人,不构成单位收入。如收取教材、体检费、水电费、电话费等。(3)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不构成单位收入的其他财务往来。如:2、《公益捐赠、湖北省统一票据》社区公益组织按照自愿、无偿、合法接受和用于公益捐赠财产的原则,可以使用公益捐赠、3、增值税发票社会团体按自愿缴纳原则收取,其收取的费用属于管理服务费,依法办理增值税发票应使用。(一)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经费;(二)非法定教育、培训和会议经费;(三)组织境外短期培训向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国内服务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四)组织展览会、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和其他服务费(五)设立出版物、出版图书以及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六)开展演出活动和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七)复印费、打字费、(九)非营利组织向社会组织收取捐赠,由政府部门委托或者授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开展培训的,属于法定培训,具有强制性,培训费应当作为管理行政费用。有关收费项目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收费时,应到指定的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据。4、“湖北省社会组织会费专用收据”俱乐部会费专用收据只能用于俱乐部收取会费,不能用于收取业务服务费、捐款、赞助、主管部门拨付的会议、培训、信息费。三、社会团体税收制度根据税法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以其取得的商品、所得和财产作为征税的对象和对象。社会组织作为法人,有社会捐赠、政府补贴、服务收入、会费、投资收入和其他财产性收入的,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由于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特殊性,世界各国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都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捐赠的企业和自然人也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一)社会团体1、增值税范围增值税政策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根据经批准的章程开展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鉴定、技术服务、非法定教育培训、自行发行出版出版物、展览、展览、竞赛、有偿服务收入等其他中介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2. 增值税(1)社会团体会员费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团体会员费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的通知》([1997] 63号)规定:社会团体按照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的会费,属于非应税所得,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农业机械耕作、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所得、(三)关于捐赠所得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营业税。”所以,从这一规定来看,单位和个人对各种名称的赞助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向赞助方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房地产所有权。所得捐赠、赞助收入不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向捐赠人、赞助人转让房地产所有权的,为无偿取得,不需缴纳营业税。(2)社会组织所得减免所得税2009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非营利性组织企业所得免征所得税的通知》(财水[2009]号)。122)、社会组织对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范围作了具体规定:(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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