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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13: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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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员工因过错不配合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1、交接应正常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出具解...
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员工因过错不配合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1、交接应正常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资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劳动者按双方约定办理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时支付。
3、因此,如果员工不办理交接,用人单位可以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关经济补偿,且公司制度明确规定不办理交接和辞职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系统,员工的辞职将变得严重。如果公司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会给以后的就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争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未办理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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