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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14: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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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如何办理账户?收集的会计分录如何做?支付宝做账有什么规定?一、和支付宝转账如何办理?收到钱截图最好打印出相关单据或者是明细,这样也是有原始凭证的,否则没有相关凭证就不好了。转至...
如何办理账户?收集的会计分录如何做?支付宝做账有什么规定?
一、和支付宝转账如何办理?
收到钱截图最好打印出相关单据或者是明细,这样也是有原始凭证的,否则没有相关凭证就不好了。
转至余额:
借入:其他货币基金
D:银行存款
当购买商品:
借:库存商品
C:其他货币资金
新办企业,公司账户没有存款,老板发工资选择现金延期或转账户,怎么写会计分录?
B:现金
C:其他应付款
B:员工补偿金
职员:手头有现金。
二、手续费的问题:
假如我的收入是100块,给客户开了100块的账单,到账竟然是元,还有元扣的手续费是没有原始凭证的,怎么开户?
发票(此处不考虑税金)
B:应收账款100
D:主营收入100
收钱
B:银行存款
借款:财务费用-手续费
R:应收账款100
如果你想要更正式一点,你可以在凭证上附上文字说明,说明扣费太少无法获得外部证据,特此说明,然后让领导签字批准。
相信看完这篇文章,您会对转账的开户有一定的了解。转账做账,值得一提的是,收到的截图最好是打印出相关的账单或者明细,所以也是原始凭证。
明确表示,支付宝和Pay是非现金支付方式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六个方面在材料中,第三个需要的信息是“非现金支付证明”。在对方法律主体消失或处于“停滞”状态的情况下,无法验证现金支付的真实性,因此《办法》对支付方式作了限制性规定。非现金支付凭证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Pay等第三方支付票据或支付凭证。
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转帐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应该放什么会计课程?这个问题应该有很多会计还是糊涂了,今天统一回答。
第一,转账和支付宝该走哪门会计课程
1)转账和支付宝可以纳入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还有和支付宝的次要细节。
二)具体会计处理为:
1. 使用或支付宝转账购买办公用品:
Borrow:行政开支——办公室开支
资信:其他货币基金-或其他货币基金-支付宝
2. 或支付宝收到销售款项:
借款:其他货币基金-或其他货币基金-支付宝
C:主营业务收入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
3.退出:
B:银行存款
资信:其他货币基金-或其他货币基金-支付宝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即不同于现金和银行存款而存放在场所使用的货币资金。
它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款投资基金等。其他货币资本项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本。
二、红包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税前扣除?
1. 企业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2. 企业回馈社会个人中奖红包的财产按“意外所得”代扣代缴税金,税金由企业代扣红包支付,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如企业派发红包由第三方委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红包。(由于无法获取个人信息,在实践中不可能对个人信息进行保留和汇出)
3.企业发放的用于购买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只能为个人使用,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代金券、优惠券等,企业因购买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金额而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优惠、优惠,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上述“非现金网络红包”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从管理角度需要进行审计;开票时应按照相关商业折扣规定开票(即按照收到的净额开票,注意开票形式)。
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之间的网络红包不属于应税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 应纳税额不足1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意外所得”免征“5元”及以下红包免征个人所得税。
6. 个人所得税或有所得:指个人中奖、中奖、中彩等具有或有性质的所得。意外所得税是对个人中奖、彩票中奖和其他意外收入征收的税收。
应纳税额=各项收入×20
或有所得及纳税:
取得或有所得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或有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奖品在何处兑现或颁发,意外所得应纳税额由支付人代扣代缴。偶然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经常对大家说的1万元的门槛,是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中奖彩票)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彩票收入超过1万元的,依照税法全额征税。
7. 政策的基础上
1)《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水中函[2015]409号)
①对于个人获取公司发放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或有收入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
②为个人获取企业分发并用于购买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而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凭证、代金券、代金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金额现金返还给企业的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优惠,打折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之间的网络红包不属于应税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财政部关于推广会展业企业送礼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并提供服务送礼时,如通信企业给个人买手机要交话费、接入费,或买话费要交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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