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2-09-02 09: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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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前几天看到新闻说,深圳税务部门12366热线接到很多市民的电话,反映工资没有涨,个人所得税比上月扣多了。我翻了一下工资单,发现个人代扣代缴税款的金额确实发生了变化,多了一点,但是...
前几天看到新闻说,深圳税务部门12366热线接到很多市民的电话,反映工资没有涨,个人所得税比上月扣多了。我翻了一下工资单,发现个人代扣代缴税款的金额确实发生了变化,多了一点,但是金额很小,之前没有注意到。问了身边的同事和朋友,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减税的增加。他们还说,个人税都是公司代扣的。它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
真的是这样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打开了《新个税税法易学》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彻底颠覆了我的看法。个人所得税不是公司预扣税的终结。个人所得税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恐怕有些朋友会皱眉。学税法太无聊了。可以放松吗?真的可以!还记得《杜拉拉升职记》吗?作者通过职场新人杜拉拉的起起落落的故事,为我们讲解了工作中的各种规矩,被很多年轻人奉为标准。如今,钟良、周孔德、阮一飞、王作军四位老师联手打造了“梁晓明同学”。刚进职场的时候,他就被分配到了公司的税务专员。进步,最终积累了丰富的税务经验,不仅工作一帆风顺,升职加薪,生活中也输出经验,帮助亲友,成为热门IP。
中国志愿者协会税务服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新媒体智库专家、专业税务会计师、上市公司财务经理等四位作者从事涉税工作多年,从理论到实践。精通。
全书共有十章。一系列短篇小说,将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新所得税知识点、报税方法、筹划技巧等内容一口气讲完,非常有趣。
看完这本书,朋友们就不会再觉得税收与他们无关了。在这里,我们来说说与我们普通人关系最密切的“工资三件事”:
01 起征点改为5000,应该在哪个月扣?
其实大家都很关心税收,毕竟它直接关系到你有没有钱。起征点调整为2018年1月10月1日开始实施,但我司在每个月中旬支付上月工资。那时,我的同事们一起学习了很长时间。 5000元是从哪个月开始扣的?
书中的梁晓明也遇到了这个问题。为此,公司组织了四家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专题座谈会。每个人也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实际工作中,调整申报免税额需要一段时间。不仅民众议论纷纷,就连“相关专家”也时不时“打架”。
为解决这一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免和税率适用情况的专项通知(财税[2018]98号):
个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所得,费用扣除统一按照每月5000元执行,应纳税额按照附表1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对此通知。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修改前的规定执行费用扣除。
除了“10月1日”的时间点和“5000元”的扣减标准外,“实际获得”两个字是重点。我公司9月工资10月发,扣减金额5000元;有的企业当月仍扣3500元9月工资,10月当月工资再扣5000元;说明如果9月份的工资应该在10月份发,但是因为放假提前到了9月底,还是可以扣5000元的。
但扣除标准为3500元至5000元,当时存在争议。既然都过去了,讨论有意义吗?
是的!这个知识点让我们想起了税法的初衷。个人所得税的要领之一是根据所得是否取得来计算征收。很多税法新手朋友都觉得直接看政策条文太无聊了。当我们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时,就从税法的初衷出发,掌握基本原理,不用死记硬背,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02 工资不变,为什么扣的所得税越来越多?
门槛点的调整虽然是过去式,但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总是可以的。之前调整的时候,朋友们大声欢呼,我赚到了更多的钱! 2018年8月3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算了一笔账:“对于月收入在2万以下的纳税人元,减税50%。以上。”
除了起征点提高,加上年初大家用了很长时间的“六抵”信息申报,个人税应该少扣除。但是回到我们一开始遇到的问题,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会增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征管一体化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规定:
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的,属于工资收入的,按照累计扣缴办法计算代扣代缴税款,并按月全额代扣代缴申报。
“累计代扣代缴法”是指每个人每月的扣税金额,不以当月工资金额为基础,而是以全年工资总额为基础计算。累计收入逐月增加,适用税额的税率也会逐步提高,可能会出现“跳跃”。这就是我们一开始提到的情况。当月工资没有增加,但预扣税增加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缴纳更多税款。新税法采用年度计税制,不会增加年度税负,也不影响享受减税红利。相反,根据现金流的理论,这种计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当年的中前期。占税就等于给我们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另一方面,月收入“先高后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醒了朋友们,工资还是应该存起来的。
03 年终奖扣税怎么算,终于算了!
由于现在实行年计税制,除了月薪,年终奖是工友们最关心的话题。所以年终奖如何计算?文件优先: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关于年度一次性奖金,年度绩效工资政策推迟兑现收入和任期激励。
(一)居民个人年度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12月前2021 年 3 月 31 日起,不计入当年综合收益,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所得金额按月折算综合所得税税率表(以下简称作为“每月”)附于本通知。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分别计算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领取年度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也可以选择将当年的综合所得纳入计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可领取一次性年度奖金,计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文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 2021年末,年末收入仍可选择合并或不合并。理论上,有征税的空间。
(2) 年终奖金和工资薪金适用不同的税率表。工资和奖金的不同比例的计算必然会导致税额的变化,因此有不同的税收方案。
年终奖金税如何计算?例如,公司员工小王2019年年薪 万元,专项扣除和附加扣除合计4万元。如果发10万元年终奖,有没有更节税的方案?
方案一,年终奖金不计入综合收益,单独征税。
100000÷12=(元),对应系列2,适用税率10%,对应速减210;
100000*10%-210=9790(元);
工资薪金对应个人所得税85000-40000-60000=-15000(元),不需要交税;
纳税总额为9790元。
这里的60000是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中扣除费用的标准。
方案二,年终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85000-40000-60000=85000(元),此处适用税率为10%,对应速减2520;
85000*10%-2520=5980(元));
这样比第一个方案节省9790-5980=3810(元)
第三个计划,年终奖分两部分。
年终奖10万元分为 万元和 万元;
先计算36000的扣税部分:
36000÷12=3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0;
36000*3%=1080(元);
计算剩余的税收减免:
64000+85000-40000-60000=49000(元),对应税率为10%,
49000*10%-2520=2380(元)
应税总额=2380+1080=3460(元)
这是因为,从计划上看,综合收益中还有15000元的扣除限额是不享受的,这里是在不跳税率的情况下充分使用限额。
年终奖金由公司代扣代缴,一般会制定更合理的税务方案;同时,我们示例的角度只是基于如何尽可能地计算奖金。在公司的经营实践中,实际奖金的分配应以业绩完成情况、公司的薪酬方案、个人与公司的约定为依据。这不是我们的一厢情愿,也不能一概而论。以下是书中的例子只是为了让大家更容易了解年终奖金的一般计税方法,再发年终奖金,小伙伴们可以知道应该交多少了,就不再迷茫和似是而非.当然,随着个税的不断普及,我们可以在网上找到更好的税收筹资方案。通过实际案例,把握利用税率缺口的思路,合理规划个税筹资非常重要。
看到这里,可能有朋友要问了。这些问题通过例子就很清楚了。为什么你仍然引用很多政策文本?我们都知道,要想在学习上取得成功,就必须具备独立思考的意识和能力。如果你有时间看朋友圈里似是而非的案例和??评论,最好花点时间阅读政策原稿,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掉入别人的“信息陷阱”。原始政策文本是否又长又吓人?一点也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印在B5公文纸上,版面非常松散,只有8页。
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个税都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而对个税的认识远不止这些。比如在彩票、买房、个人创业选择中,都有个人所得税。我们可以关注“梁晓明同学”,发现身边的个人税务案件,解决自己的个人问题。即便是看过《新税法易学》这本书的菜鸟小白,也会发现“天下没有难学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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