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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09: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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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用户对象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代理记账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备案情况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主管区、县财政局办理备案登记处理过程1.分...
用户对象
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备案情况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主管区、县财政局办理备案登记
处理过程
1. 分支机构代理记账机构提交材料
2. 材料在各主管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地点受理
处理时间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主管区、县财政局办理备案登记
费的基础上
没有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机构
分管区、县财政局
处理位置
分管区、县财政局
处理时间
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各验收地点为准)
详见各主管区县财政局《管理指南》。
联系电话号码
见验收地点
决策机制
分管区、县财政局
备案材料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主管区、县财政局申请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 代理记账机构要建立分公司备案表
2. 代理记账证书复印件
3.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含业务负责人)
4. 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变更业务负责人)
5. 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总组织管理层根据《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上海财发(2019)4号)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决议或决定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书面证明;
(三)专职人员在机构专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的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业务的内部规范应包括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业务质量控制标准、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准备好上述申请材料到注册地的区主管财政局进行申请,同时还应通过《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网站()在线提交网络申请的“记账分录”。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视觉展览《牌照要分开》实施改革的整体工作方案>号通知(上海房屋规则[2021]号)。7)、《分离“证”》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CaiBan[2021]号。20)规定,在浦东新区(含临港)、奉贤区试点范围内取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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