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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10: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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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表企业年检审批条件: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注册的所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表
企业年检审批条件:
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注册的所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非营利性公司) 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活动等业务单位)需通过当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企业年检。有正当理由的,可于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年检延期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延期30日。企业应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年检时需提交的材料有:
(一)年度检验报告;
(二)企业委派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范围内有行政许可预先登记的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和加盖企业印章的批准文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能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企业年检程序:
(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核企业年检材料;
(三)企业缴纳年检费;
(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章,并交回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年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事项信息;
(二)备案事项信息;
(三)外商投资信息;
(四)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注销情况;
(五)经营情况。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年检报告仅包括前款第(一)项的内容。
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齐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齐全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时效:5个工作日内
费用:免费
在线服务:
为方便企业办理年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通网上年检,( ),企业在取得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可办理网上年检;
年检罚款:
一、企业未按照规定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检。属于公司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分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2、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不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作虚假陈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属于公司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分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并处以3万元罚款以下罚款。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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