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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09: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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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装修家具能否抵扣开发成本《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装修房屋时,其装修费用可以在计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装修家具能否抵扣开发成本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装修房屋时,其装修费用可以在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规定装修费用可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抵扣,但并未明确装修费用的范围以及是否需要在房地产销售合同中约定.由于土地增值税是地方税,各地基本都会出台本地区土地增值税征收的具体规定。一些地方也有关于装修支出土地增值税抵扣的详细文件,如安徽、广西等地。
相关法律依据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 ,装修费用可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上述装修费用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或委托装修公司购置的家用电器、家具所发生的费用,也不包括与房地产相关但可以拆装的物品所发生的费用。拆开后无实质性损坏。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其销售收入中包括销售家电、家具等收入的,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销售家电、家具等收入后的金额。以房地产销售收入计算土地增值税。销售家用电器和家具的收入,按照购买时的含税销售额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规定,纳税人出售装修房屋,所发生的合理装修费用可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纳税人出售改造房屋,应当在《房地产销售合同》或者补充合同(协议)中明确约定。不有明确约定的,装修费不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上述装修费用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家用电器、活动家具、生活用品、活动装饰品(如窗帘、装饰画等)所发生的费用。与房屋一起出售的家用电器,安装后不能移动,成为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拆除后影响或丧失使用功能,如整体中央空调、小型家用中央空调等。空调、固定衣柜、橱柜等,外包费用计入开发费用并扣除。
鉴于各地税务机关关于装修支出土地增值税抵扣的规定不一致,建议公司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充分沟通,了解和掌握地方税务机关的具体口径。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装修家具是否可以抵扣开发成本?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装修房屋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地方税务机关对装修支出土地增值税的抵扣没有完全认同。要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充分沟通,了解和掌握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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