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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1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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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拆迁土地补偿账务处理是如何样的宇哥土地补偿账务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
宇哥土地补偿账务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号)之规定: 一、企业收到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
,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你公司应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此外,对于搬迁发生的财产损失,应该报相应级别的税务机关批准(具体取决于各地规定),才能准予税前扣除。
常见的会计处理分录
1、设备搬迁费用
借:营业外支出——拆迁搬迁费
贷:现金等
2、建筑物报废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将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4、转让土地
借:其他应收款——土地补偿
贷:无形资产——土地
收取赔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土地补偿
营业外收入——
为使资源有效配置和可持续发展,满足日益扩张的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和整体规划的需要,很多企业(单位)遇到了因厂区搬迁、道路改扩建占用单位用地等而得到经济补偿这一新的经济事项。对这一项经济利益的取得目前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处理
(1)挂账不处理。在收到费时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形成的拆(搬)迁费用、重置资产费用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余额挂账不处理。
(2)增加企业资本公积。视为接受捐赠直接记入“资本公积”,发生的拆(搬)迁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重置资产计入固定资产,但不能真实反映当期利润水平。
(4) 作为“补贴收入”入账。在收到补偿费时一律作为“补贴收入”,以便于年底进行所得税调整,但这种处理缺乏依据。
(5)不入账。有的单位在收到拆迁补偿费后,误认为该笔款项无需核销,将其列入单位“小金库”。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拨给的搬迁补偿费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号]的规定,拆迁补偿费是指因拆(搬)迁事件的发生而对旧资产清理、毁损、报废损失和拆(搬)迁各项费用的补偿以及新资产重置成本的补助。其具体内容包括:因拆(搬)迁而清理的固定资产的净损失;因拆(搬)迁而发生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费用;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拆(搬)迁期间的停工损失;不再重置时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同拆(搬)迁有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拆迁补偿费按行为主体可分为两类:
一是由直接出面实施的拆(搬)迁行为而给予补偿的为行为,如为调整城市布局而进行的企业(单位)整体搬迁、道路改扩建等,多具有公益性;
二是非行为的拆迁,主要由房地产开发进行房产开发而有偿占用土地等,盈利性是其主要特点。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从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事项中产生。只有向其他单位提品或劳务,取得经济利益流入,且流入额能够计量才能确认收入。拆迁补偿费的取得不是从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是从偶发事项中产生的;且并未向其他单位提品或劳务,只是一种损失的补偿。因此,拆迁补偿费并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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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营业外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
您好。损失以外的补偿。记入营业外收入。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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