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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09: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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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会计核算新规!如果一个新的财务人员做这些事情,他们将失去工作今年,新发文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办法》,明确规定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行为,如失信、虚开发票、销毁所有凭证等查...
会计核算新规!如果一个新的财务人员做这些事情,他们将失去工作
今年,新发文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办法》,明确规定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行为,如失信、虚开发票、销毁所有凭证等查处,这关系到所有财务人员,大家很快就会明白。
:严惩涉税违法失信行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进一步为惩治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重大涉税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现予公布。并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
关于本案标准的修订
一、修订偷税漏税标准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办法》将涉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的偷税漏税标准由“拖欠”“缴纳税款100万元以上”的标准改为“拖欠税款10万元以上”。
2.将逃(失联)企业纳入公示范围
一些企业以逃(失联)等方式不履行纳税义务,严重扰乱税收和经济秩序。为有效遏制当前企业逃(失联)趋势,《办法》将“有偷税漏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显然是其中之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认定标准,包括在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行政决定前逃跑(失联)和在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行政决定后逃跑(失联)的。
《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逃逸(失联)案件由税务机关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纳入公示范围。同时,30天的公示期为逃(失)联企业改正、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异议申诉等提供时间,有利于引导纳税人。纳税人的合规也保护了纳税人的权利。
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并联合惩处
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后监督的有效手段。近期,各地税务部门不断加大发布“黑名单”力度,打击非法偷税漏税。
财务人员要小心
第一类:担任企业会计师。代理记账公司终止代理后,未到税务局更换会计人员,公司违反征管法被列入黑名单,会计师被列入黑名单。
第 2 类:从未担任过公司会计师。但是,在帮助公司办理了一次购买发票、申请一般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税务事项,并留下会计师信息后,公司违反了征管法,被列入黑名单,该会计师被列入黑名单。
第三类:完全陌生的业务。会计师对这家企业完全不熟悉,从未办理过任何业务,但税务局系统中财务人员的信息就是会计师。该企业违反征收管理法被列入黑名单,会计被列入黑名单;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过去报税,企业只需要填写会计师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在税务局系统中留下会计师信息。税务局没有查。
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很容易遇到从事多年的老会计师和在代理记账公司工作的会计师。一旦被列入国税黑名单,税务局就拒绝办理税务,不能开展财务会计工作。那些考上多年的会计证,这些年磨练出来的工作经验,全都被烧掉了……想想……一旦被列入黑名单,这一切信息都会公开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布其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院确定的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判决(以出生年月日数段,下同),对法院确定的判决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财务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二)自然人:公布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三)主要违法事实;
(4) 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
(五)税收待遇和税收行政处罚;
(六)实施检查的单位;
(七)对已公布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员 税务机关可以公开其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姓名、性别等。 、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证件号码、职业资格证书号码。
二。被列入“黑名单”后的影响或处罚
加强税收管理,通报有关部门。纳税信用等级直接判断为D级;出境被阻止;相关职位受到限制;作为金融机构融资信贷的参考;禁止一些高消费行为;向公众进行宣传;限制征用政府提供的土地;加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禁止应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券期货市场的部分经营活动;限制部分保险市场经营;禁止转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公司债券的发行;依法限制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通过各大新闻网站向公众公布;严格控制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限制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限制参与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许经营业务;对失信注册从业人员实施市场和行业禁令;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价资格;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会员进行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拒绝行业,加强外汇管理。限制在认证行业执业;限制获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
其他案件信息一经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示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纳税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三。如果被列入黑名单,好会计教你这样自救?
一、按照《税收处理决定书》和《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可以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罚金的,仅将案件信息录入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公示信息系统由进行检查的税务机关决定的案件。 ,不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
2.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布后,当事人符合前款规定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决定,停止公布并退出公告栏,并缴纳全部税款。 ,滞纳金和罚款 通知部门实行联合纪律和管理。
所以,好会计师提醒大家提醒财务合伙人,以防被税务“黑名单”:
1、尽量在正规企业工作,拒绝虚报、逃税;
2、个人请勿随意出借您的证件;
3. 认识到兼职会计师的风险;
4、不要随便附上会计凭证,以免因小事失大;
5.信息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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