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3-31 08: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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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企业建设规划期内发生的营业费用,可以参考以下会计处理:1、发生费用支出时:贷款(管理费)开办费贷项)库存现金/...
企业建设规划期内发生的营业费用,可以参考以下会计处理:
1、发生费用支出时:
贷款(管理费)开办费贷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
贷款(本年利润贷款)管理费用-开办费注)开办费主要包括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公务费、注册费、差旅费、培训费、未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建设总计划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 开办费的细目科目被计算在内。 如果增加费用计入借方计算,同时货币资金减少,资产减少并计入贷方计算。 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账务处理为:贷:管理费-开办费、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
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费及未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实际发生的,借记“管理费”科目(开办费),记作“银行存款”等
发生时应每月记账,如下。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发生项目的细目(例如事务费用、工资、印花税等) )。
贷项: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开始生产经营时,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税收入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因此,建设费必须按三年摊销,开业第一年提高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年和第三年相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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