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3-17 09:31:18
2027
内容摘要:你好我想问一下今天收到106开头的北海市银海区网上法庭发来的诉前调解是真的还是假的皇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学生贷款...
(1)应用
申请贷款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由班级推荐。系里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初审,并按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学生处。
(二)确定学生贷款见证人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有两个见证人,一个是班主任或辅导员,一个是所在部门的党总支办公室。
(3)学生必须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已完成的《国家助学申请表》一式两份(不是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在校学习成绩一式2份;
5.父母各两份。;的身份证;
6.个人书面贷款申请书1份;
7.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学校学生办公室审核
学生处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材料,确定最终的贷款学生名单。
(5)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贷款后学生 资料和申请表经银行审核通过后,银行和学生将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六)银行发放助学贷款。
贷款银行根据合同签订的金额,将本学年的贷款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在学校指定的账户。
(七)借款合同的变更
1.在校期间,借款人如因经济原因需要提前还款,可随时到银行变更合同,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贷款的,由学生本人或学校向银行提出,合同相应变更,再由学生本人到银行履行相关手续。
2.借款人毕业前必须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按贷款银行要求办理相应的合同变更手续。
(八)获得银行贷款的学生,应在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20日前,将应付贷款利息存入其银行账户(可存入贷款银行任何一家分行)。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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