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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08: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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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请问收到市人社局转来的以工代训补贴怎么做账长按保存二维码以工代训补贴对象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主要内容 (一)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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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新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用工企业。 (二)补贴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3.新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通过以工作代替训练的帮助其适应岗位需求; 4.与参训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员工属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需在派遣/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截止期限内,并在本市劳务派遣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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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申领以工代训补贴,但申领补贴期限未达到6个月的企业,可继续按照原政策享受至期满6个月。(二)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在自治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在2021年前未享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给予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2020年已经享受政策满6个月的,2021年不再给予补贴。1.对2021年受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企业认定条件是2021年度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或2020年度(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同期相比下降70%及以上。2.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外贸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3.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三)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在自治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按照每人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四)对于企业注册地不在自治区范围内,但企业职工在自治区范围内工作、社会保险费在我市缴纳,同时符合(二)、(三)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在我市申领以工代训补贴。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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