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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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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聘用与临时用工人员的区别事业单位临时工和聘用制主要有六个方面区别,分别是法律依据不同、与单位关系与要求不同、工...
事业单位临时工和聘用制主要有六个方面区别,分别是法律依据不同、与单位关系与要求不同、工资来源不同、职业前景不同、福利工薪待遇不同、解聘不同这六个方面。(一)法律依据临时工就是事业单位中没有在编制内人员,这些职工大多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来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直接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来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二)单位关系与要求事业单位临时工不用签定法律合同文件,管理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然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与单位确立人事关系,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条例》管理。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按岗聘用,竞争上岗。(三)工资来源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工资由财政部拨款解决,而临时人员工资主要由事业单位自己发放。(四)职业前景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可以提任行政职务,临时聘用人员不能担任行政职务。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要签订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到期可续签,档案挂在人才中心而不是人事局。(五)福利工薪待遇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享受三金五险。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除了财政拨款,还享受各种津贴和补助。临时工薪资待遇相对较低。而临时工不享受该待遇。(六)解聘临时工可以和事业单位随时解除关系。事业单位的临时工都是用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这种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合同,如果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大多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累计一年内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参考资料好顺佳-临时工与聘用制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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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已经聘请了“临时工”,需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或者只缴纳工伤保险,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的,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形: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所谓任职或者雇佣关系,一般是指所有连续性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者雇员的主要收入或者很大一部分收入都来自于任职的企业。如果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该享受同等待遇,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举例来说公司的保洁、保安人员,虽然这个岗位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时就固定存在这个岗位,并且员工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且有一定连续性,应该按照工资薪金处理,并且需要给这些员工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已经其他单位交过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纳。第二种情形: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比如企业办公室等房屋装修,请来的粉刷工,油漆工,搬运货物临时找来的搬运工,企业一般是不会固定设置这些岗位,员工提供的也不是连续性的服务。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第三种情形:被劳务派遣员工被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社保应该由谁缴纳?关键要看当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
现行劳动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有“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最灵活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一般也应按照小时计算,按日或周结算支付,最迟不得超过15日。
新单位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是防止原单位追究新单位的责任,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接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你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纠纷,可以向新单位写一份说明(或保证书),说明自己与原单位属于临时用工性质,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如果新单位没有后顾之忧,估计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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