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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09: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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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社保费用怎么记账,只有两个合伙人,都没有发工资没有符合你的答案?或有其他问题?进公司满半年才...
没有符合你的答案?或有其他问题?
劳动合同法明确约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就应该购买社保,但是很多公司从成本、人员流动等因素考虑,约定工作一定时间或者试用期满后再买社保,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所以劳动者以公司没有买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的,仲裁委一般都会支持。
谢谢邀请!对于这个问题,“非员工”挂靠企业缴纳社保对于这个个人和企业来说存在很多不可预知风险,在这里,我们可以分为两方面看。第一:为什么这个人可以挂靠企业缴纳社保,一般这种情况存在和公司上层有很好的关系,就算个人挂靠企业缴纳社保,还是需要自己缴费给企业帮忙代缴社保的,难道是有更深的关系,可以不用自己花钱就能让企业把很大那部分直接帮忙缴纳吗?我在扬州,扬州的社保分为企业社保和自由职业社保,企业社保(五险一金)就是每个月企业缴纳1200元左右,个人缴纳500多元。自由职业者缴纳全是自己缴纳,每个月约900元左右。如果个人挂靠企业全是自己缴纳,企业金额比自己缴纳金额高,那为什么不选择自由职业者社保呢,选择挂靠企业缴纳社保的是不是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就是不在企业上班,还可以让企业替自己缴纳金额较大的社保,我是不知道该企业老板是否知道。第二:我们再聊聊这个“非员工”挂靠企业缴纳社保给企业会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这个人不是你企业员工,并没有给你企业带来人和创造价值,你还帮他挂靠缴纳保险,如果这个员工挂靠企业社保,该企业是否会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呢?一些人错误地认为,社会保险法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属于职工和企业自愿。然而,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骗取社保待遇情节严重的企业,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单位员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造假行为经不起查验,这种骗保行为有可能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何避免企业风险呢,企业做到坚决不让任何“非员工”挂靠缴纳社保。如果因为各种人情关系,不得不办理“非员工”挂靠缴纳社保的,就需要做到以下: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应当由其本人申请,公司再与其签订代缴社保协议,协议具体写明委托缴社保的、停保书面通知时间、出现不到公司缴费截止时间公司自动为他停保等。此份协议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当着公司人事或财务人员的面,亲笔签署委托代缴社保协议,该协议不得由人代签或以各种借口理由拿回去签。这样能够避免发生争议时,挂靠缴费人员否认签署委托协议,否认签名的真实性,从而产生法律纠纷。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挂靠公司交社保本身并不属于违法,且事实上有相当部分的企业在为非员工代缴社保,但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个人,挂靠公司交社保还是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作为企业,应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存好委托代缴社保协议,避免被人利用,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用人单位依法必须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这是我国的法律规定,但是出于种种原因,有些人没有所归属的单位,但是也想办理社保。其实个人是可以办理社保的,但仅仅可以办理养老和医疗两项社保,这就出现了一个需求,代办社保,没有单位的人员可以寻找社保办理公司来代办社保。那么代办社保需要什么资料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项一、用人单位办理社保需要的材料有: 1、《XX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二、注意事项“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三、社会保险办理缴费程序1、初次缴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第一、本市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协议书》第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第三、一寸证件照(一张)。2、续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第一、第二内容同前;第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单”或“基金转移清单”;第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登记证》(未办《手册》或《登记证》的出具缴费记载原始资料)。由本中心养老保险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缴费手续。3、外埠转入人员需备交以下资料:第一、第二内容同前;第三、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金转移清单”;第四、转移基金须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续保手续。寻找代办社保的代理公司时,除了需要注意代办社保需要什么资料外,还要注意其是否具有社保局认可的代办资质,其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社保代理这一项目;还要注意社保办理完成后,代理公司是否提供后续的服务,比如出险后如何理赔,代理公司是否负责出具相关证明等;最重要的是签订代理合同,在合同中要明确代理费和代理服务的内容,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有政策风险,信誉风险,使用风险。政策风险是指,职工和挂靠代理的用人单位没有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向社保机构申报社会保险待遇时,会被认定属于骗保行为。会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很多人都会想给自己买保险,而社保是很多人的选择,很多单位也会帮忙代办代缴社保,代办代缴毕竟不是本人亲自去办理,会有一定的风险,那么律师365好顺佳今天就给大家简单说明一下单位代缴社保风险有哪些。一、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法律风险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角度来看,是有风险存在的。因为用人单位给非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意味着跟这些人员在存在着表面劳动关系,这些人员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甚至还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故用人单位应慎重为之。发生此类风险一般是非员工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非员工通过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或者社保缴费凭证等证据,从而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用人单位防范意识不强,措施不到位,很容易被人钻了法律空子,从而赔了夫人又折兵。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挂靠”缴社保违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并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职工和企业创造条件,符合缴纳社保费的要求,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1、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有其合理性,有利于实现部分人员的社保权利。参保人员由于户籍限制等原因,无法在工作地参保,以个人身份参保也受到诸多条件限制,挂靠单位参保是实现社保权益的唯一途径。如果法律禁止单位为非单位职工参保,将这唯一途径堵死,参保人员无法参保,自身社保权益也就不能实现,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2、事实上无法禁止。从实践操作层面来讲,如果将此行为界定为非法,社会保险部门就应当查处,不能允许参保。社保部门如何举证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能够否定劳动关系,面对成千上万的参保人员,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要从中甄别出哪些是单位员工,哪些不是单位员工,这种工作简直是无法进行开展。现行的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此种行为,根据行政法律的一般原理,即“法无规定即禁止”,因此,在现实情况下,社保部门无权进行查处。因此,挂靠缴纳社保并没有被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三、关于单位与他人之间仅存在代为缴纳社保关系,是否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以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为条件,而是以存在实际用工行为为前提。在实践中,存在诸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用工行为,或双方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仍继续用工的情形,现实中也存在双方虽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甚至用人单位负责为其保管档案、代为缴纳社保,但无实际用工行为的情形,在此种情形下,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系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而代为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仅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故经审查双方仅存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关系,但不具备劳动关系本质特征的,不宜轻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或存在一般从以下方面加以考虑:(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应当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具体情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委托代缴保险性质法律关系。四、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的防范虽然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但其从未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未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即用人单位并无用工行为,双方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在此种情形下,应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认定为委托关系。而是否存在用工行为的认定,可通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工资表或记录、招聘登记表或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证言来证明。因此,企业应当完善和规范相关招录用以及工资支付流程。此外,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应当由其本人申请,公司再与其签订代缴社保协议,协议具体写明委托缴社保的、停保书面通知时间、出现不到公司缴费截止时间公司自动为他停保等。此份协议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当着公司人事或财务人员的面,亲笔签署委托代缴社保协议,该协议不得由人代签或以各种借口理由拿回去签。这样能够避免发生争议时,挂靠缴费人员否认签署委托协议,否认签名的真实性,从而产生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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