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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15: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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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对代理记账的定义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应当授权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是指将企业的会计核算、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一系列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的代理...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对代理记账的定义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应当授权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代理记账是指将企业的会计核算、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一系列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来完成,企业只设出纳,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1、在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的基础上,为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修改《会计法》于1993年增加了《会计法》的规定,允许那些没有单独设置会计代理机构或会计师单位条件的人,委托相关的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从而首次确立了代理记账业务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2.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事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
3、同时,为规范具体的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在新颁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4.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设置会计人员、指定会计监事;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它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收征管的主要信息,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重要系统。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税项目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减项目和标准、应纳税额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数额、应纳税期;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法定纳税义务发生后,依照税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纳税项目和应纳税额的法律行为。
下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收代收税款申报表。
(一)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包括:
1. 对所得应当纳税的纳税人;
2. (四)对其产品、项目或者税收享受全部或者部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
3.(三)经常性营业额未达到限额或者无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4. 按固定税率缴纳一般税款的纳税人;
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款的纳税人。
(二)按照规定不需要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纳税人。
(三)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的扣缴义务人、委托代理人。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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