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代账公司会计,公司刚来的主管,要我回明年四五月份到期的户,定了目标,客户说到期再续没有要提前回款的,现在主管就拿着这个没达到目标让我交出30户给新人,30户就相当于1333元,如果不给就是不服从管理要开除我
01:37我自己要兼职代账,代理记帐公司要把账交接给我,我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
你好,,1。移交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①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会计凭证;②未注册的账户应进行注册。做一个余额,最后一个余额后加盖经办人。(3)整理好所有应移交的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写出书面说明。(四)编制移交清单,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单据、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在移交清单中列出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内容。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交接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班人介绍清楚。2.交接点集合。交接人员在离职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所负责的全部会计工作移交给接班人员。接收人应根据交接清单逐项认真收集材料。具体要求是:①现金要按照会计账簿记载的余额当面上交,不能有短缺。当换证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到库现象时,交接人员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发现并处理。②有价证券的数量应与会计账簿记录相符。有价证券的面额与发行价格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会计账簿中的余额进行交接。(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交接清单中说明,由交接人负责。(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保持一致,如有未清项目,应编制银行对账调节表;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的明细科目余额;;债权债务应当与总分类账中相关科目的余额相一致;重要实物要当场清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款要与往来单位和个人核对。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章等物品必须交接清楚。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实际操作有关数据,确认有关数字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3、专人负责监督。监督交接的具体要求是: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监督交接。(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单位负责人监督交接。必要时,主管单位可派人监督交接。4.移交后的相关事宜。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主管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应注明在:的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及主管的职务和姓名、交接清单的页数、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②接收方应继续使用交接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的连贯和完整。(3)移交清单一般应填写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出纳如何与代账会计交接
1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收人办理交接手续。总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监督交接。 "2、出纳交接必须按照会计人员交接要求进行。当收银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是收银员 与接收方明确交接手续是接收方的职责,也是区分接收方和接收方责任的重要措施。做好交接工作可以使出纳 s工作前后衔接,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
3.收银员 s工作交接应通过两种进行:一是交接人员与接管人员办理手续;第二,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4、交接要求进行财产清理、账务核对;账目核对清楚后,应填写交接表,对所有交接的票证、资金、物资要编制详细的交接清单,并按册清点到交接人,由交接、接收、监督三方签字盖章。交接表应保存在会计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