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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09: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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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分摊电费的计算方法: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施的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用设施费用,除物业服务合...
分摊电费的计算方法: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施的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用设施费用,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缴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单独核算,按照实际支出和约定的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企业办公场所使用的水电费用不得与业主分摊。
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介绍,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法定税费、物业管理公司利润,而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从这一条款的文字来看,理解为物业不应再收取分摊电费。但该条款的表述是“一般包括”。其实这个规定比较笼统,没有完全明确物业费包含了公摊费。所以在理解上往往会有歧义。
为了减少纠纷,各地在制定《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时,大多对公摊收费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例如,《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楼道、楼梯、公共设施的公共水电费、路灯电费、电梯运行电费按照供电、供水企业制定的分摊办法合理分摊,另行收费。经业主大会同意,公共水电费用可纳入物业服务费统一收取”。由此可见,公摊费可以单独收取,也可以包含在物业费中,关键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大多数情况下,物业公司会单独向业主收取电费。
根据广东省规定,2018年11月1日起,转电主体可选择两种模式中的一种向转电区域内的企业和租户收取电费。
模式一:转电主体按照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价格向转电区域内的企业和租户(以下简称分表用户)收取电费。用电及相关共用设施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协商解决。但不是通过收取电价和电费。
模式二:输电主体在按照政府规定的目录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电价的同时,可以分摊相关共用设施的用电量和损耗。但这种共享有三个前提:一是电量要共享,不得提高分表用户电价标准;二是输电主体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之和不得高于电网企业支付的电费;三是送电主体要定期公布电费、共享电清单等信息,接受用户监督。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24小时供电热线95598。
按各自用电量比例,计入相关费用。
如果没有消耗数量数据,可以按照其他比例进行分配。如产品产量等。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公用工程应根据内部公用工程分配表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分表,就让懂水电权的工作人员根据企业实际使用情况(消耗水电的设备大致算一下,都有电量等指标)做一个厂内办公和生产的分配表。分配表将在下面进行分配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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