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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09: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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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会计部门和个人计入社会保障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等----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信贷:应对员工报酬----社...
会计部门和个人计入社会保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信贷:应对员工报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发工资的时候:
借:员工报酬----工资(支付数)))。
贷项: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际发行量))
支付社会保险费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员工报酬----社会保险费(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信贷:银行存款
代缴、社会保险费共支付30000元,其中此人个人支付1800,公司支付3600,共5400,分录按月分录借:管理费用24600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社会保险5400贷:银行存款300000
缴费型社会保险,企业核算管理费、二级科目、社会保险费。
举例说明:
如果员工的社会保障是200元
公司支付社会保障时:
贷款(管理费/销售费用——养老等社会保障明细5000(公司负担)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障5000)个人负担贷款)银行存款(10000
扣除员工工资时:
贷款(员工报酬(工资300000贷项)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4800))个人负担)银行存款295200
收到非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200元现金的,在贷款(库存现金200贷)其他应收款200中设置其他应收款明细,领取非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的,核销其他应收款即可。
一般理解为,挂靠公司:挂靠公司是指依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或者资格,以挂靠单位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挂靠单位支付一定费用的行为。
社会保障挂靠是指因个人原因(自由劳动者、无业人员等),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障,而自行购买社会保障,由代理机构(专门办理社会保障挂靠的公司)代为办理社会保障,由其下属的公司购买社会保障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所谓的“挂职单位”和没有公司的个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种做法涉嫌伪造劳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依靠参保,不仅部分重病患者、无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且出现了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危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异地工作、深圳参保现象,养老基金后期支付压力较大。一些挂职单位利用挂职人员不了解社会保障政策,提高每月应支付的社会保障费,赚取挂职费用,还能赚取每月挂职人员支付的社会保障费差额。
企业向社会保障人员缴纳社会保障,不发工资、不征收税款、社会保障人员也不为公司工作的,其人员不是公司职工,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法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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