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会函[2019]2号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小企业代理记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在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证的全职员工,同时可以聘用一名同等数量条件的兼职员工。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是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会计管理制度。第四,机构的设立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的,符合条件并领取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委托人办理下列业务: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拟合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二)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3)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四)承办委托的其他会计服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大力记账的,应当与代理记账机构的中介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书面委托合同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还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的责任。(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收款程序。(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四)会计档案保管要求(五)中止委托合同时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项。客户委托代理记账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小企业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始凭证。(2)应指定专人负责资金的日常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4)代理记账机构的回报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和补充。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按照委托合同承办记账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审核,签字或者盖章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代理记账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一)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执行控告。(二)对执行业务中承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三)委托表示作出不当会计处理、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的人应当拒绝。(4)负责解释客户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的问题。委托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行为负责。我想问一下,关于成立代理记账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阅读1全文经所在地区相关财政部门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然后领取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没有代理许可证书,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2.除代理许可证书外,代理记账加工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仅如此,还必须有三名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资格证书。
3.如果要成立代理记账公司,必须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