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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08: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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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1.对于获得这一经济利益,目前有几种比较常见的处理方法。(1)不处理帐簿。在收取拆迁补偿费时,记入“其他应付账...
1.对于获得这一经济利益,目前有几种比较常见的处理方法。
(1)不处理帐簿。
在收取拆迁补偿费时,记入“其他应付账款”科目,形成拆迁费用,重置资产费用,直接减轻“其他应付账款”,不处理余额账目。
(2)增加企业资本公开募股。
从接受捐款来看,直接记入“资本公募”,发生的拆迁(转会)转移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重置计入固定资产,但实际上没有反映当期利润水平。
(3)减轻新购置资产的入帐价值。
拆迁(移动)后回购资产时收到的拆迁补偿费直接减轻重置资产成本。这种方法并不能真正反映资产的原始价值,如果补偿成本大于重置资产购置成本,则没有规定如何衡量重置资产的原始价值。
(4)以“补贴收入”入账。在收取拆迁补偿费时,为了年末所得税的调整,一律使用“补贴收入”,但这种处理缺乏依据。
不汇款。部分单位在收到拆迁补偿费后误认为没有必要核销这笔钱,因此放入单位“小金库”。
2.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费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企业()123号]规定,拆迁补偿费是对拆迁(移动)前事件造成的旧资产清理、损坏、报废损失和拆迁(移动)前费用的补偿,以及对新资产重置费用的补贴。
具体内容是因拆除(移动)而清理的固定资产的净损失。拆除(移动)转移引起的拆卸、运输、安装和调试费用资产单独入帐的土地使用权;迁移期间停工时间损失拆除(移动);不再重置时安置工作人员的费用支出;与拆除(移动)转移有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3.拆迁补偿费可以根据行为主体分为两类。一种是政府行为,对政府亲自出面实施的拆除(移动)转移行为给予补偿。例如,调整城市布局的企业(单位)全部搬迁、道路改建等公益性。第二,非政府行为的拆除主要特征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有偿占用土地等。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益不是偶然的事情,而是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只有向其他部门提供产品或劳务,获得经济利益流入,测量流入额,才能认识到收入。拆迁补偿费的取得不是来自日常活动,而是来自偶然的问题。而且没有向其他部门提供产品或劳务,只是对损失的补偿。因此,拆迁补偿费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
4.政府主导的拆迁补偿费取得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被拆除(移动)的企业直接从政府取得,政府的拆除(移动)转移通知,政府批准确定拆除补偿费金额,如果支付人是财政专业人员的收入账单,则拆除补偿费应视为政府支出。
从政府经营的“开发公司”、“城市投资公司”间接获得的这些公司,在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只起到了“代理支付”的作用,并没有在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谋求利益。“开发公司”、“城市投资公司”收取拆迁补偿费时,付款人仍然是财政专家。
第二种情况取自专业拆迁公司或政府经营的“开发公司”、“城市投资公司”,但在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通过与拆迁(移动)前企业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具有商业性,使拆迁(移动)前企业无法获得明确的拆迁补偿。
因为公司办公室、仓库转移很少发生,所以转移产生的费用一般也不会出现。据说现在出现了“生活费”,要填“其他支出”科目。
但是,“其他支出”科目往往是比较敏感的科目,所以有时被认为是不正当的支出,所有记账时都尽量避开这门科目。
因此,这项支出可以将“以前的生活费”称为“以前的费用”,从而将这项支出计入“办公室支出费用”。即使在办公支出科目下再设置一个小科目3354迁移费用也可以。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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