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21 09: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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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第一,如果是单位名称,账务处理方法3360(一)移动电话数量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两种方法)1.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第一,如果是单位名称,账务处理方法3360
(一)移动电话数量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两种方法)
1.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和办公费用。
2、记入低值易耗品。
(1)在购买时
借:低值易耗品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2)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摊销低值易耗品
借:低值易耗品
(二)移动电话购置金额达到固定资产标准。
借:固定资产手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是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三年。因此,应计时应计:元。
借:管理费
贷款:累计折旧
折旧年限5年,净残值率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二。手机购买发票以员工名义开具的,计入应付员工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
购买时为:
借:支付员工工资-非货币***利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发行时间:
借:管理费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员工的电话费(公司报销)怎么处理?
可以列为‘管理费-通讯费’。补贴不能大于发票上的金额,发票上的付款方必须由贵公司支付。
付款的时候要挂在应付账款里,退回来就可以正常处理了。如果不是挂了,还得想办法拿发票,报销返还。
操作方法
01
第一种情况,购买的手机用于日常经营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当期费用,可以抵扣增值税。
02
第二种情况,购买的手机用于员工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员工工资,不能抵扣增值税。
03
第三种情况,将购买的手机作为礼品随机赠送给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不能抵扣增值税。
04
第四种情况,用发票购买的手机属于个人消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计入公司费用。
05
企业赠送的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照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购进货物(服务),按照货物(服务)的实际进价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06
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给予个人的礼品,包括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给予的礼品。比如个人购买手机,电话费、上网费,或者购买手机,通信企业都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示
以手机作为福利支付给员工,属于个人福利,应并入当月工资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购买的手机随机赠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按“其他收入”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按照常理,公司购买手机9000元应该记入固定资产账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果这个记账不会错的话,毕竟手机的价值和使用寿命是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手机是移动的,不是固定电话。可能今天刚买的,明天就丢了。因此,将其记入管理费用和办公费用科目是可取的。
也属于公司的财产,应该纳入公司的财产管理。购买后,固定资产将被借记和贷记银行存款。记账后的次月提取折旧费用,借记管理费用折旧费用,贷记累计折旧。当然不一定要记在固定资产账上,因为手机毕竟是移动物品,说不定就l了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再进项税转移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注意:
以手机作为福利支付给员工,属于个人福利,应并入当月工资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第三种情况
将购买的手机作为礼品随机赠送给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不能抵扣增值税。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注意:
购买的手机随机赠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按“其他收入”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第四种情况
购买手机,为个人消费开具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得计入公司费用。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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