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21 09:29:21
2749
内容摘要:一、建筑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账务处理如下:1.计算应付工资时借:项目建设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发工资的时候...
一、建筑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应付工资时
借:项目建设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工资的时候
借款:元用于支付员工工资
贷款:手头现金等。
二。说明一下,《企业会计准则》是:建筑行业实行的,规范规定3360。
1.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终止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这里的‘员工’主要包括三类员工,
(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和临时员工;
二是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被企业正式聘任,但为企业提供类似于员工提供服务的人员也属于员工范畴,包括通过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所以农民工也属于从业人员的范畴。
2.企业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登记本科目已分配计入相关成本项目的职工薪酬金额,借方登记已实际支付职工薪酬金额,包括已扣除金额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3.附录《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设置5401号‘工程施工’账户,核算企业(施工承包商)的实际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企业承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直接费用,如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款”、“原材料”等科目。
如何预定建筑工人的工资?
建筑工人工资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在产品建造过程中,人工成本是一个重要的成本项目,一般占总成本的30以上,其处理体现了多个税种的交叉。
2.这里所说的人工费是指在施工现场直接从事建筑安装的施工人员的活劳动,不包括组织施工生产的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建筑公司总部管理人员的工资。
3.人工费进入损益的方式:应付职工薪酬或应付账款-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成本。
4.在直接用工模式下,工人与施工企业形成劳动关系,工人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要注意3360劳动合同,实名登记系统的就业考勤信息,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国税地税合并后的社保征收系统。
直接用工模式不涉及增值税抵扣,实际发放的工资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5.在劳务派遣模式下,劳务派遣公司与施工企业形成劳务派遣关系,工人与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在劳务派遣模式下,建筑企业不需要考虑被派遣员工的社保、个人所得税、工会经费等问题。
劳务派遣模式要注意的是,派遣工不超过员工总数的10。劳务派遣服务不属于建筑劳务,不允许按劳务分包进行税务处理(差额扣除)和34号公告。
6.在总分包模式下,劳务公司(包括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3)施工企业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域的,可以在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将劳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差额抵扣。
(4)施工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查账的,凭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辅以劳务合同、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模式是最好的用工模式。通过在总承包商或专业分包商之间嵌入劳务公司,可以有效解决前者的一些棘手的财税问题,将风险和个税社保义务转嫁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一张小小的分包发票,无异于一道规避风险的防火墙。
在安装企业中,施工人员的工资应分配计入工程成本,非施工管理人员的工资应分配计入管理成本。无论管理人员还是施工人员的工资,都是按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这个科目来计算的。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如果是我公司员工,其工资会计入应付账款账户;如果不是本单位员工,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服务,计入应付账款科目。具体条目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应付账款等。
更多会计税务问题解答,请关注我~
建筑工人的工资核算如下:
每月工资分录如下:
借: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贷:应付职工薪酬支付工资分录如下: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以工程竣工结算确认收入时,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建设-工程造价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大家!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