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21 09: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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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买货物或者应税服务。 ”《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对此作出解释:“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接待消费。” 分录为(借)管理费/销售费用(影响会计利润)贷)库存商品应付税额——应付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货物购入时用途不确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或(借)管理费/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 例如,购买烟、酒等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购酒一般用于公司业务接待和接待需要,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一般在营业收入的15以下较为合理。
企业购酒一般用于公司业务接待和接待需要,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一般在营业收入的15以下较为合理。
企业购酒一般用于公司业务接待和接待需要,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一般在营业收入的15以下较为合理。
能不能扣除,怎么报销,要根据情况处理! 快到春节了。 在职场的采购店里把饮料作为礼物送给顾客,或者作为福利发给员工。 人文关怀、礼尚往来很普通,大多数职场都不可避免。
购买价值10万元的饮料赠送,获得专用门票,如何处理收入税额,能否扣除,主要取决于饮料赠送地。
一、赠送给“外人”,可以扣除。 本文所称“外人”主要是指客户,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公司或者个人雇主的下列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销售代理货物
)3)设两个以上单位,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单位移送其他单位用于销售。 但是,附属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行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体雇主提供自给、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七)将自己生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生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那么,既然视为销售,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酒时
借:库存商品-饮料 万
税额-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
信贷:银行存款10万
)2)发送给客户时
租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10万
贷项:库存商品 万
税额-支付增值税(销售额税额) 万
请注意,购买上述商品并赠送给顾客的行为存在以下税收风险。
1、个人所得税方面。 必须根据“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为20,但从实务上看,这是不可能的。 想想看。 我给客户送了价值10000元的酒,然后跟客户说,你得给我2000元个人所得税,客户不骂我才怪。
2、企业所得税方面。 因为饮料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所以也有必要进行视为认定销售的处理。 另外,业务招待费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和销售(营业)收入的 哪一个更低的原则扣除。
二、发给“内人”,不允许扣除。 请不要误会。 这里所说的“内人”,不是指自己的妻子,而是指单位的内部员工。 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购买商品用于个人消费和职工福利的,不允许扣除进项税额。 既然不允许扣除所得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饮料时
借:库存商品-饮料 万
税额(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
信贷:银行存款10万
2、计入福利费
租用:销售(管理)费用10万
贷项:员工报酬-员工福利费10万
3、释放时
租:对应员工报酬-员工福利费10万
信贷:库存商品-饮料 万
税额-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请注意上述购买10万元饮料发放给内部员工的行为。
1、个人所得税方面。 非货币******利,不需要计入工资总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方面。 请注意,购买商品用于员工福利时,无需视为视同销售,但员工的福利费支出需要纳税调整增加处理,因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为实际工资总额的14,超过部分。
综上所述,购买饮料,获取专用门票,如何处理,必须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应对! 我是财税青年。 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谢谢你。
公司购买的酒可以记入作为接待客户管理费用的业务招待费会计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1、购买瓶包装物时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税额-支付增值税-进项税
信贷:银行存款
2、购买散装酒的
借:原材料-酒
税额-支付增值税-进项税
信贷:银行存款
3、引瓶装酒时
租用:生产成本-辅料生产成本-原材料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原材料-酒散装酒包4,成套入库
借:库存商品-饮料
信贷:生产成本-辅料
生产成本-原材料
生产成本-直接劳务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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