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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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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运输公司的会计实务(附属车辆):会计处理(1)车辆转入公司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每...
运输公司的会计实务(附属车辆):
会计处理
(1)
车辆转入公司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每年计提车辆折旧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挂靠车辆退出公司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和“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
当你收到管理费,代收代缴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时,账务处理同上。
(2)
除根据上述会计分录进行会计处理外,年末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
主要附属车辆的型号、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附属车辆的保险购买和纳税;
每年收取的挂靠车辆管理费总额;
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经过财政税务机关批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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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内容
1.每个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有有权签字的财务(经理)签字后才能记账), 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账户汇总表登记总账(月末登记的原因是账户汇总表要试算平衡,保证记录正确),每发生一笔业务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注意月末待摊费用的折旧和摊销。如果新企业的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折旧的会计分录如下: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的。月底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将由当地税务机关征收决定。
3.月底汇总账目后,准备两笔分录。第一笔分录:将损益科目总额转入本年利润,从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中借出。)从当年利润中借。第二分录:借记:本年利润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缴纳所得税;如果是贷方,会注明该利润需要缴纳所得税,然后在记账凭证上做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说亏损就一定不交所得税。主要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为正。如果是正的,就要计算所得税,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也要注意。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余额编制资产负债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和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指总账账户最后一天登记的金额)。
根据损益科目的金额(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编制利润表。)在总账或账户汇总表中(发生额指本月发生额)。
5.剩下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表,笔记,分析表等。
参考资料:
一般纳税人租用个人车辆进行运输,就是购买运输服务。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能否取得专用发票,取决于服务商能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在这种情况下,运输服务由个人车辆提供,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是提供运输服务的自然人
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提供运输服务的,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法定义中,个人分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为自然人。实践中,很多个体工商户都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但提供运输的车辆却登记在车主名下。
如果是这种情况,个体工商户可以自行开具或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公告2017年第55号,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启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合同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的任一地点,向就近的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自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个人以自有车辆从事经营,但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符合挂靠条件的,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租赁或者挂靠经营,承包方、承租方或者挂靠方(以下简称承包方)以发包方、出租方、挂靠方(以下简称发包方)的名义开展经营,发包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方为纳税人。否则,承包商就是纳税人。在货运行业,有很多个体司机实际上长期从事货运业务,但没有取得营业执照。这些个体司机大量采取挂靠运输公司承接运输业务的形式,运输公司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要符合“挂靠经营”的要求,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
附属是一种借用的行为。本质上是借用了挂靠单位的名义。
锚定是一种暂时的行为。
与财务挂钩,一般独立核算。
但在开具发票时要谨慎,严格遵守“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的要求,避免陷入虚开发票的陷阱。
2020年1月1日起,注册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会员的个体驾驶员可代平台开货运票。如今,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日益发展,一批基于网络平台的企业应运而生。这些企业不从事运输服务,只从事业务承包、配送和调度。他们一方面招募司机注册成为会员,一方面扮演“中介”的角色,寻找有运输需求的货物。在客运行业,有一个打车平台DD公司。在货运行业,也有类似的情况。因此,了税总函〔2017〕579号、税总函〔2019〕405号等文件。规范了物流网络平台企业,为个体司机开货运专票提供了可能。
这份文件规定,只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试点企业就可以为平台注册会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提供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获得书名号123、书名号123。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
以自己的名义经营,并办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
没有批准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册成为这个平台的会员。
第二点,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与之前税总函〔2017〕579号最大的区别,因为自然人可以为应税行为申请临时税务登记,这意味着从事货运业务的个人只要符合其他三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新的经济业态不断涌现,一些以前被认为不可能突破的政策被打破
该公司租用一辆私家车运送到税务局开具发票。此时,个人需要到税务局为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人去税务局开发票,需要带上合同和身份证,先缴税,然后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运输公司的会计处理
1.运输公司收到运输费时,一般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此外,还可以在总账和明细账之间设置其他应收款,以反映各种营业收入的结转和结算。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收款-收入交易
首先,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物流企业涉及的税种多且复杂。一般纳税人涉及的税种和税率为:运输11,仓储6,装卸6,小规模纳税人3。因此,在处理运输会计时,他们需要熟练处理税务问题。
1.凡是挂靠运输公司的车辆,在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时,必须是挂靠公司的名称,所以要转入固定资产记账。
2.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租赁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所依赖的主要资产。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一般分为生产性固定资产、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租赁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捐赠固定资产等。3.附属车辆转入公司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每年计提车辆折旧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挂靠车辆退出公司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和“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征收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税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及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除按上述会计分录进行会计处理外,年末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主要附属车辆的型号、原值、累计折旧、净值;附属车辆的保险购买和纳税;每年收取的挂靠车辆管理费总额;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经过财政税务机关的批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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