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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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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会计协会不属于事业单位,也没有任何事业编制单位。由于会计职业协会属于民间组织部门,会计职业协会的经济包括协会单...
会计协会不属于事业单位,也没有任何事业编制单位。由于会计职业协会属于民间组织部门,会计职业协会的经济包括协会单位缴纳会费和举办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讲座的业务收入。会计协会为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服务,每年举办会计人员资格考试。
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簿记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1.中国会:由财政部直接管理,其编制也属于财政部。
2.中国财务总监协会:是隶属于财政部的社团组织。目前财政部收回了经营权,也是由财政部直接管理。(管理会计初级上海管理处)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直接主管,中注协的业务与上述两个协会基本没有交集,专门管理注册会计师。
中国会和中国财务总监协会同属于财政部领导,成员不同,但有相似之处。很多中央单位和省市单位跨******,都是中国会和中国财务总监协会的会员。******的领导都是财政部前副部长级或局级领导,工作人员大多来自财政部。中国会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之间的业务既有分工,又有交叉。
中注协与上述******的区别在于,中注协是财政部正式的局级单位,不像上述******是外围机构,领导是退休的。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定总会计师的权限和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设置、职权、任免、奖惩,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
第四条设有总会计师的单位,其行政领导中不得有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五条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六条总会计师具体组织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
总会计师的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单位行政首长应当支持和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总会计师的职责
第七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以下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制定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运用财务会计数据分析经济活动;
(四)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总会计师职责是
第十条总会计师有权制止或纠正违********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浪费的行为。或者制止纠正无效的,报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
对前款行为的处理,单位行政正职领导不同意总会计师意见的,总会计师应当遵守《数明号》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基层单位的经济核算、财务核算和成本管理。
第十二条总会计师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除一般财务收支可由总会计师或其他指定人员授权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外,重大财务收支必须由总会计师批准或由总会计师报单位行政首长批准。
第十三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决算必须由总会计师签字。
重大商业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涉及财务收支的必须由单位内部总会计师会签。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和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总会计师考核批准。
第四章任免与奖惩
第十五条企业总会计师由单位行政首长提名,政府主管部门聘任或者聘用;或者免职程序与任命或任命程序相同。
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总会计师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或任命;或者免职程序与任命或任命程序相同。
第十六条总会计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二)坚持诚信原则;
(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后,在一个单位或者单位主管财务会计某一重要方面工作满三年;
(四)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熟悉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管理的相关知识;
(五)具备行业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总会计师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企业职*********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的规定给予奖励:
(一)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应用现代会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组织经济核算,挖掘增产节约潜力,增收节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维护国家财经纪律,******违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防止或者避免国家财产重大损失,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廉政建设事迹突出的;
(五)有其他突出成绩或者模范事迹的。
第十八条总会计师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企业职*********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的规定给予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造成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对偷税、截留应上缴国家的收入,滥发奖金、补贴,挥霍国家资产,损害国家利益,不予******、制止或者举报,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十九条单位行政首长阻碍总会计师行使职权,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变相打击报复的,上级主管单位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需要设置总会计师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1983年10月18日批准的国家经委、财政部署名号123号和1978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署名号123号《关于总会计师的规定》同时废止。
目前,会计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中国财务总监协会。
3.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根据书明号123和书明号123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自律管理组织。是中国财务总监协会财政部下属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性非营利性一级社团组织。会员主要是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中央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的总会计师协会。成员主要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包括财务总监、管理合伙人、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以及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履行总会计师职责的会计师。中国会成立于1980年1月,是由财政部下属的全国会计领域各专业组织和会计理论界、实务界的会计人员自愿组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政府机构、企业界、学术界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会计精英就财务会计改革与实践进行交流的高层次平台。学会通过信息技术和面授为会员提供专业的培训和咨询;通过政产学研结合的活动体系,为会员提供知识碰撞、经验交流、网络拓展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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