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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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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徐州友时代很好。 是在财政局报告的正规会计公司2021年中级延期考试的具体时间,财政部门还没有公布。 根据扬州...
徐州友时代很好。 是在财政局报告的正规会计公司
2021年中级延期考试的具体时间,财政部门还没有公布。 根据扬州市政府的答复,考试定于11月13日至14日举行,具体情况以财政部门通告为准。
2021年9月4-6日,中级会计考试延期地区:陕西、湖北、江苏(徐州、淮安、宿迁、南京)、河南(商丘、郑州、江苏扬州)考试取消)。 扬州此前宣布,取消扬州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但据了解,9月24日,扬州市政府回复扬州中级会计考试时间。
扬州市政府【寄语市长频道】回应称,2021年报考扬州中级会计职务的考生将于11月13日至14日进行考试。 笔试为全国统考,具体情况以财政局网站通告为准。
徐州银行。
徐州市商业银行是经批准,由徐州市财政局、市区企业法人和徐州市自然人共同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于二OOO年十月十八日正式开业,徐州市商业银行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部、计划财务部、信用管理部、业务拓展部、科技结算部、审计监察部、营业部目前,基层网点遍布全市,共设分支机构24个,总部和各分支机构现有职工692人,其中党员130人,党员225人,获得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达到90以上,获得中级以上职务的人员40人。
不,会计每年都会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徐州财政局继续教育培训网站共100学时必修课60-70学时公需课30-40学时,考完试,60分合格。 但是,考试前请仔细看。 全部是考试内容。 如果不想考会计师之类的话,不进行继续教育也可以。 每年10月开始学习是不可替代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产粮应急储备管理,保障我市应急状态下粮食供应,根据施明港123 (省政府令第139号)、施明港123 (徐政办传) 2021 ) 88号)等有关规定,本市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产粮应急储备品种包括大米、好顺佳粉和食用植物油。
第三条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实行“政府委托、部门监管、企业运营”三级管理。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工作,市财政局、市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监督管理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运营。 储备企业具体负责成品粮油的采购、储存、供应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计划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和市农发行向储备企业下达。 计划下达后,承包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执行,按期实施。
第五条从事和参与市级产粮应急储备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委托管理
第六条市级成品粮油交易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粮食储存、加工、批发等能力;
(三)企业信誉良好,3年无违反粮食政策法规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满足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体系配置需要。
第七条市级成品粮食供应企业由本级粮食部门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应当与储备企业签订储备供应合同,具体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已建成粮食应急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
第九条储备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与本市具备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国有、民营粮食加工企业或者粮食贸易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合作。
第十条承包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不得入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等级的产粮;
(二)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建立成品粮食仓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仓库、油库应当完好、清洁,产粮仓库应当配备隔热、降温、防潮、通风等设施。 不得使用禁用的化学药品处理空仓或者产粮;
(四)按照产粮要求定期检查,分析粮情,做好粮情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发生不良粮食事故。
(五)按照有关统计、财务和保管制度要求,健全管理帐簿、台账,定期核查,做到帐簿齐全、装订规范、内容真实、账实相符。
(六)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的安全保管。 具备必备的检测设备,定期检测成品储备粮的质量、卫生状况,保证成品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达到食用卫生标准。
(七)严格执行成品粮食应急储备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严密程序,建立成品粮食应急储备各项业务台账,每月定期上报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库存报表。
第十一条储备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取消其储备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市级成品粮食储备业务:
(一)因储备企业原因出现数量不实、质量不合格、储存不安全等情况的;
(二)不执行应急措施和搬运指令,不执行改进行政监管要求;
(三)发生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第三章轮换管理
第十二条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库存实行轮换和动态管理,按照保持规模、保证质量、推广陈储新、均衡有序、降低费用的原则,由承包企业自行及时轮换。
第十三条市级产粮应急储备轮换应当遵循有利于保证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十四条储备企业不得虚构轮换。 你必须先轮转,到后轮上去。 完成的粮油应急储备库存数量随时不得低于规模总量的90。
第四章手动管理
第十五条我市因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和严重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使用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库存。
第十六条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的使用,由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根据市政府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储备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使用时按当时市价由政府收购。
第承储企业执行市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转移应急指令,应当及时组织成品粮油运输工具和人力,有效承担运输任务,制定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应急转移“采购、可用”。
第十八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当加强粮食市场价格和供应动态监测,不断健全和完善粮食市场供应预警预报制度,准确把握和预测粮食市场发展趋势,及时发布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助学贷款管理
第十九条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采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按《商报123 (农发银行规章(2020 ) 32号)》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也可由储备企业自行筹资解决。
第二十条市级成品粮食储备年度综合补贴标准由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共同确定,并根据成品粮食储备相关因素动态调整。
第二十一条市级成品粮食应急储备补贴由市财政实行年度补贴的,储备企业应当如实申请《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经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审核后,按规定申请补充资金。
第二十二条市级成品油静态储备的利息补贴,按成品油采购总额,按银行一年贷款利率计算,给予补贴。
第二十三条市级成品粮食动态储备的保管费,按市财政同意的综合定额补贴标准补齐,由储备企业负担使用,超支不补。
受托企业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与合作企业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合作模式核定代缴或代缴费用标准,并按合同支付。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当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成品粮食应急储备的监督管理,定期核实库存数量。 对储备企业已建成粮食应急储备的数量、质量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五条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和农发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联合加强对成品粮食应急储备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检查,进一步完善应急供应预案,确保我市粮食供应安全。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本法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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