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7 09: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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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早期标准如下。 一、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二、危险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是按生产企...
早期标准如下。 一、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二、危险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是按生产企业上一年度实际营业收入计算的依据。
三、新建企业和投产未满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算安全费用。 四、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专户核算,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当年安全费用不足的,超过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支出。
对各类矿山原矿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一)石油、原油每吨17元; (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1吨(立方米) 1元,井下矿山1吨)立方米) 2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开采总量不超过50万吨,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装的山坡型原矿产量不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第七条煤炭类和与煤炭共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下开采矿山、可能自燃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铁路下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财政厅(局)批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入依据。 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占 ; (二)电力工程、水电工程、铁路工程占 ;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和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占 。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投标时不得削减。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重复提取。 第九条危险品生产企业采用超额累退,按以下标准月度提取,作为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计提依据: (一)年实际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按4提取。 (二)年实际销售收入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2提取。 (三)年实际销售收入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 提取。 (四)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提取。 第十条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基础计入的依据,按以下标准按月提取: (一)客运业务按 提取。 (二)普通货物运输业务按1提取;(三)危险品等特殊运输业务按 提取。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度安全费用专户余额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和2的,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可以缓缴或者减少本年度安全费用。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其中:一)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测、防灭火、防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为滑坡设备、机电设备、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及尾矿库)水库等提供支撑和防护。 2 .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工作场所、仓库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温控、防火、灭火、防爆、泄压、杀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漏、防护栏或3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与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监测。 (五)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培训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改进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十五条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由专人核算,并在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 年度余额用于下一年度,本年度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通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和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快运、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事故损害保险或者个人事故损害保险。 所需保险费用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安全费用中不列支。 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已经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括安全生产用途。 第二十条危险品生产企业停产、停业、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余额应当用于停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和生产原料处理所需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企业因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余安全费用应当继续依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中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时,其余安全费用应当结转当期利润或者清算利润。
一.安全生产提取
标准:根据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计算,采用超额退休的以下标准按月平均提取3360
(一)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按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 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 提取。
二.安全费用的使用
(一)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预防性维护侧滑设备、机电设备、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的配备、改造和维护费及地压监测
(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费用,逃生紧急避险设施配置的应急演练费用;
(三)开展重大危险好顺佳事故风险评估、监测、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除外
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二、危险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是按生产企业上一年度实际营业收入计算的依据。
三、新建企业和投产未满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算安全费用。
四、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专户核算,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当年安全费用不足的,超过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支出。
一、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气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煤炭30元
(二)其他井工矿15元吨煤;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suming hao123和suming hao123的规定执行。
二、非煤矿山开采企业按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原油每吨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煤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开采总量不超过50万吨,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为建筑、铺装用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每吨 元。
原矿产量不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探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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