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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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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是袁帅。很乐意分享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在企业中,向股东分配红利有多种可能性。因为不了解你的实际情况,我...
我是袁帅。很乐意分享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企业中,向股东分配红利有多种可能性。因为不了解你的实际情况,我先说两种常见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股东的分红份额与其在公司股权中的份额相同。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需要分析如何向股东分配股权。
股东应该持有公司多少股权?有一个核心标准,是根据对公司的贡献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股东持股有三种类型:人力股,资本股,资源股。
分别解释:
(一)人股,是指在公司中担任职务,并且是重要岗位,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营销、生产等环节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根据他们的贡献,可以给他们适当比例的股权。
股本是指因向公司注资而持有股权的人。
资源份额是指公司因为带来发展所需的核心资源而持有的股权。
所以对于一个公司来说,首先要进行顶层股权的设计,根据公司不同的产品(或者根据公司的成熟期)来设定公司“人力、资本、资源”的比例。
举个例子,一个处于初创期的销售公司,初期投资不到50万。
所以,因为影响这家公司成长的核心因素是销售,而决定销售的核心因素是“资源”。接下来,由于公司投资额度不高,“人力”的权重会高于“资本”。因此,这家公司的股权分配可以是:资源股占55,人力股占25,资本股占20。
如果你是这家公司的老板,那么你的股东,如果他们有一些资源,做公司的销售总监,同时他们在公司投入了20万。那么,这个股东的股权持有情况可以如下:——
资源份额:10(这个比例很直观,也很虚构,但要看实际情况);
人力:20(这个比例是直观虚构的,但要看实际情况);
资金:8(注:股东出资20万元占总出资50万元的40,故应持有总资金份额的40)
综上所述,该股东应持有公司10 20 8=38的股权份额,同理,分红金额也应为38。
但是股权的分配还是有很多细则的。如果你是公司的创始人,你想拥有公司的绝对控股权,那么,你的股权份额不应该低于67。即使除你之外还有多个股东,你的股权份额也应该在51以上(即其他所有股东的股权都不应该超过你)。
第二种情况:股东的分红份额大于其在公司股权中的份额。
这种情况一般被公司创始人用来激励做出核心贡献的股东,或者让公司的融资进程启动更快。
分别说说吧:
1.假设你的公司专注于销售。那么,对于担任销售总监或者主管销售的副总的股东,为了让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更高,可以这样设定:他们在公司的原始持股比例是15。那么如果他带领的销售团队下个季度业绩达到100万,那么下个季度分红金额就提高到25。如果季度业绩能连续四个季度达到120万以上,基本分红额度永久提高到28。
2.假设,你公司前期投入300万,你有180万,资金缺口120万。启动公司业务,快速融资。你吸引“投资股东”的可以设定为:所有投资公司30万元的股东,可以获得8的“注册股份”。分红是这样的:公司正式运营前半年不分红。从公司开业第7个月开始,每三个月分红一次,分红总额为公司对公账户实际盈余的50(通俗地说,公司实际盈利100万,我们分红只出50万)。“投资股东”在30万本金为p之前可以享受15的分红
好了,以上是我给出的一些分析建议。如果他们不完全符合你的实际情况,我们来沟通一下.
只有确定双方的估值,才能说具体比例假设你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他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如果两家公司合并,你持有新公司1/3的股份,当然不合理。因为注册资本的多少并不代表公司的效益。
你今年赚2000万,他今年赚1000万,如果两家公司合并。你持有新公司2/3的股份,他是有限公司1/3的股份。这叫基于净利润指标的核算方法,但这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明年的收益比例可能和今年不一样。
假设你公司今年利润2000万,增长率50。明年能赚3000万,后年能赚4500万。而他的公司今年的利润是1000万,但是增长率是300。明年能赚3000万,后年能赚9000万。这是基于当年净利润指标的模型方法,也是忽略不计的。
那么应该如何确定比例呢?更合理的方法是基于未来各期的累计净利润指标,因为这种方法不是看过去,而是看未来,仅供参考。
因为公司的净利润、注册资本、净资产都是公司的核心机密,如何确定这个比例还是在双方确定估值后,再进行合并。
而且合并后还涉及到一个公司的控制权。双方必须建立规范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重新建立公司的组织架构,甚至为公司未来的集团化做好布局。
而且根据题目的意思,两家公司都应该发展良好,所以也应该在公司引入股权激励,因为公司是否引入内部股权激励对公司估值也有很大影响。如果先引入股权激励,再进行并购,你的估值会更高,你的团队和管理层的溢价也会上去。
如果并购后可以做股权激励,那么会是一个比较大的项目。反正引入股权激励,谈后期更好的股权融资上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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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企业股东借款的税法规定
一、股东是自然人,向股东(自然人)借款需要缴纳贷款利息的税务处理。如果有约定利息,根据蜀铭号123税[2008]121号),要注意贷款与投入资本的比例。双方遵守独立交易原则的,不受比例限制。股东(自然人)借款,约定利息的,在向股东支付利息时,应向地税局申请开具发票,并缴纳5的营业税、城建税等。根据“金融保险”税目。同时,公司要按照支付利息的金额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并将开具的发票作为记账的多张原始凭证。
二。股东是自然人,税收空间待遇,不付利息。如果与股东没有利益约定,则不在营业税征收范围内。营业税的范围简单概括为:在境内,支付的,提供的劳务。但是,在没有快速计息的情况下借入资金,仍然存在关联交易的风险。《数明号123》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时发生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数明号123》第119条进一步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取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通过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进行补偿的融资。
企业从关联方间接取得的债权投资包括:
(1)债权投资公关
(3)从关联方间接取得的具有实质性负债的其他债权投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说的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者拥有企业净资产所有权的投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新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同期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允许在税前扣除,而不是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上浮20扣除, 以及从其关联方取得的债权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时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因此,不再执行国税发[2000]84号文的规定。从关联方取得的贷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出部分的利息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1.执行股东涉嫌非法占用的,应当追究其占用的法律责任。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果股东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资产,他会向公安部门举报。构成犯罪的,以侵占罪追究股东的刑事责任。
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无法起诉的,股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执行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的责任主要基于书明号123和书明号123的规定,执行董事的具体行为决定了其应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可以减持或退股吗?
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或退股本质上是股份转让,股份转让需要依法进行。
根据的书名号12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因此,执行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无论如何,上述股份的转让需要转让股东的主动。
一个股东无权强迫另一个股东转让其股份。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章程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此回复由北京郭广基原创,首次出现在头条。
这个问题是有问题的。收购一家年盈利80万的企业,要看哪个时代,前期投资多少:
1.在改革开放时期,一个年盈利80万的企业,对当时的人来说可能只需要8万元。因为机会太多了,他不需要,自己做一个就可以了。
2.入世期间,面对80万的利润,有人可能愿意出160万,因为产品泛滥,生意不好做,有人愿意出两倍的钱赚钱。
3.今天,面对80万的利润,有人会出价400万甚至更多去买,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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