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7 09:01:51
1960
内容摘要:问题细节太少,无法给出具体方案,但根据我对真实行业(商场)账目的了解,大致的方式仅供参考。既然是公对公的合作,...
问题细节太少,无法给出具体方案,但根据我对真实行业(商场)账目的了解,大致的方式仅供参考。既然是公对公的合作,也就是公司关联一个商场,那么首先要确定的就是结算方式。有三种:压单结算(即压一批货不付款,第二次进货时结算第一批货的货款),按月结算(不一定是按月结算,有的商场按日、周、月、季结算),现金结算(这种一般很少)。我们暂时按月结算算。
(这是我截图的一个管理软件的后台供应商软件。基本的供销信息都可以在这个软件上查询,但是我自己得有记录,不管是手写的还是电脑打出来的。如果不能记录明细清单,则必须记录购销总额,防止店铺数据丢失或被拖欠。)
然后确认付款方式。既然涉及到合资企业,也就是说,我们销售的商品只有供货权和建议零售价。至于怎么卖或者怎么定价,可能是商场说了算,也可能是单纯的商场说了算,具体要根据协议来定。如果只是普通的供货协议,那我们就不用担心销量了。只要控制好后台采购账目,就可以做一单货,货随货走,货随货走,货随货留,做一单账,然后和负责人把货、货、账都算进去,这样账目就很清楚了。
(这是我截图的一个软件的后台账号管理系统。一般商场的软件都有这个公司。前期设置商品信息比较麻烦。然后我去对账的时候让信息部出示详细的对账单,在后台选择我需要的选项,比如规格、进价、售价、销售数量、库存等。以便方便的找到错账。)
如果是自营合资,那就有点麻烦了,因为供应商是我们自己的公司,日常的运维也是我们自己的,商品的销售和定价都是我们自己的。但商场一般的联营模式都是提分,会根据联营类型提前增减。会有一个难题,就是和解。
假设我们拿一个存货,计算采购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数量、实际库存数量和损失数量,然后将它们累加或累计减少。需要能够匹配总采购数量、总销售数量和总库存数量。但实际上这个账必然是不一样的,所以大部分关联商家都会在这个账单之外再做一笔记录,以便对账。但这只是日常的运维。再来说说账户的管理。
在落实以往职责的基础上,无论入库、出库、上架、制作信息文件、定价等。的商品,有专人负责,我们忽略了中间的店内环节。毕竟每个店都有负责人,就让他负责吧。我们可以直接控制店铺的购销台账,即采购多少,销售多少,库存还剩多少,退货多少,给店铺多少。把这些关键数据整理出来做账就行了。如果公司财务比较专业,也可以把各个环节的账目做一个详细的清单,去商场信息部调出,结合原始账单。
(另外,最好按照和商场约定的贷款日期,要求商场给出明细和购销票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个规定,没有签字不能付款,没有收据不能付款,没有资金,月底前不能付款。总之,货物的目的地要明确。总之要按照一定的规律整理账目。今天的账今天要做,这个月的账这个月要结算。账目每天不结算都要跟踪到底。
当然,这只是一店核算的方式。只要其他十几家店克隆这种方法,记账就真的简单了
贷:商品购销差额,应付账款2。商品销售出库时从银行存款中贷,主营业务收入中贷,主营业务成本(零售销售)中贷
贷项:库存商品(零售)
3.月末计算税金借方: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借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计算每个月未使用的销售和采购之间的差额。抵销成本借方:商品销售与采购的差额:主营业务成本(已售出的销售与采购的差额)
5.结转利润贷款:本年利润贷款:主营业务成本(销货额-销货与购货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在本年利润期末,你需要进行实地盘点,调整商品的购销差价(因为你通常用差价率来计算差价)。
很简单。可以成立财务部,但是每个店的账都是由财务部来处理的。财务部可以为每个门店单独设立账户,可以统一管理,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两个业务流程:
1)收到了买会员卡的钱:库存现金其他借款:预付款——这里之所以要预付会员卡款,是因为这些卡还没有消费,所以无法确认销售收入。
客人消费时(消费多少会结转)
借:预付款-会员卡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消费的相互支付和确认通过往来账户处理。
比如“1店充值,2店消费”
1-店贷:预付款-会员卡贷款:应付账款-2-店2-店贷:应收账款-1-店贷:主营业务收入以后在1店和2店之间结算。
如果独立核算,商店1收到的钱要转到商店2;如果会计核算不独立,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就会相互抵销。
(条目略)另一方面,2家店充值,1家店消费,方式相同。
账目由计算机网络管理。
蜀名号1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连锁经营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和加强企业连锁经营的财务管理,根据《数明号123》、《数明号123》、《数明号123》及其他有关不同行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内贸易部《数明号123》及连锁企业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业、粮食、物资、供销社等各种形式、各行业的连锁经营企业,包括直营连锁经营企业(也称正规连锁)、特许连锁经营企业(也称特许连锁经营)和自愿连锁经营企业(也称自由连锁经营)。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实施连锁经营后一个月内,将连锁经营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本地区连锁经营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第四条连锁企业的财务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连锁企业应当按照《行业会计准则第123号》、《行业会计准则第123号》、《行业会计准则第123号》等相关会计制度,全面系统地组织自身财务管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并将重要财务信息告知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方。
(二)连锁企业应当根据内部经营管理的特点,按照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建立适合企业经营特点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连锁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财务监控体系。通过建立制度监控、会计监控、实物监控和指标监控等。总部可以掌握销售、价格、库存、纳税、资金等信息。及时了解各门店的外部或内部情况,及时调整控制措施。
(4)连锁企业应逐步实施电算化财务
第六条直营连锁店的财务管理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制度。同一地区或城市的连锁企业实行“总部3354分店”的管理模式。跨区域连锁门店可在非总部区域或城市设立区域总部,实行“——区域总部配——门店”的管理模式。地区总部在总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总部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独立核算,形成总部和地区总部两级管理体系。门店所有账目必须纳入总部或地区总部账目,门店应根据管理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账目,并定期与总部或地区总部对账。店铺的所有资产、负债、损益均由总部或地区总部核算。
第七条货币资金管理。各门店经营和装修所需资金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筹集和安排。各门店存入银行的款项应及时通过银行结算转入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账户,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计划调剂。总部和地区总部可以建立门店备用金制度,门店不允许支付销售额。
为加强总部和地区总部的资金融通和调度,总部或地区总部应设立内部资金调剂中心,对门店实行统一开户、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第八条库存管理。除保质期短或鲜活的商品外,总部和地区总部应对其经营的商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地区总部的商品配送视同销售。总部或地区总部分发给门店的商品,作为内部转仓处理,其定价可基于成本加一定费用、成本加一定比例毛利、市场价、协议定价。具体定价方式应主要遵循便于管理、便于考核、调动各方积极性的要求。
在总部或地区总部所在城市经营的门店,保质期较短或生鲜商品由总部统一采购结算,直接配送到门店;不适宜统一配送的商品,由门店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的生产点提货,或由门店在总部或地区总部规定的渠道和价格浮动范围内用储备资金直接采购,并按规定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报销。
总部或地区总部通过计算售价金额来控制门店的进价(不方便保管的生鲜商品也可以通过总进价来控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单项进价核算的计算机化管理。门店每月盘点商品,建立实物责任制。经总部或地区总部批准的商品超额损耗,由总部或地区总部从门店工资总额或奖金中扣除。门店要根据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及时提出调整商品结构的建议,经常清理接近保质期的商品,以便总部或地区总部及时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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