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6 15:49:23
2547
内容摘要:分公司只做每天的账本。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没有单独的会计账簿体系。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当地的派遣...
分公司只做每天的账本。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没有单独的会计账簿体系。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当地的派遣机构和公司。 因此,分公司要按照总公司的安排,从事销售、采购等工作,开票、收款、支付都由总公司掌握,但分公司要安排好日常接收时的顺序,按货物分类、品种记账。 希望总公司的工作是正确的。
总分公司之间的代理支付问题,首先子公司代替母公司收款时,向客户开具发票,发票上写着“收取xx公司的货款。 凭这张发票xx公司开具发票”,同时做好与母公司的信件接收工作,然后将货款汇入母公司账上即可。 客户可以自己去母公司交换发票,也可以由子公司转发发票。
其次,子公司不需要代表母公司开具发票。 因为这样的话,母公司必须向子公司开具收据才能收到该款项,中途必须重叠税金,两者之间的过去账也必须重复。
是的,这只是形成总公司和子公司的往来
挂科,其他应对措施,部分企业设置“公司间往来”科目专门核算集团内部筹资
根据正常程序,分公司应在收款后向总公司开具发票和内部转账账单
子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项:其他应付款--- -总公司
分公司应该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和分公司只有一个会计主体。 分开结账类似于分门别类的结账,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平时肯定会有其他经济往来,所以应该有固定科目来计算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内部事务。 一般可以设置为“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的明细科目,也可以扩展事务科目的“公司内事务”。 总公司代理店支付的明细如下。 总公司帐目:借:其他应收款---分支机构(或内部事务)分支机构)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分支机构帐目)借:主要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或内部事务)
的双曲正切值。 分公司也需要税务登记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自然开具发票。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法规设置帐簿,凭合法、有效凭证记帐。
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税收法规相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税收法规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