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4 08: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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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首先,开票取票更容易。说说我亲眼看到的。一个朋友和另外两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们三个和后来招聘的员工都不懂财...
首先,开票取票更容易。
说说我亲眼看到的。
一个朋友和另外两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们三个和后来招聘的员工都不懂财务。当然,就像楼主一样,初创公司为了省钱,没有委托财务,也没有招聘专业的财务人员。业务不多,两三个月才开一两次票。经过这一年半的艰难运作,三人决定终止合作,注销公司。这时候他们去税务局和工商局才知道年审没申报,月报也少了,需要罚款。在找关系的情况下,他们被罚款3000元,公司才被成功注销。
也有人问,如果有,那就不要取消,就留下吧。如果不行,会伤害法人,对以后新公司的成立有影响。
当时如果他们负责财务,一年要1400块。
所以我建议初创公司在财务上花一点钱,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到公司的销售和技术管理上,即使没有人懂财务。不要付出大于收益,等后期运营完善后再聘请专职财务人员为你服务。
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在我看来,只要你是受托帮助受托企业开具发票,手续齐全,手续合规,收据经税务机关确认,且不参与或不知道此项业务的瑕疵,原则个人是不会有风险的,理由如下:3360
1.根据《书明号123合同》中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表达委托人真实意思所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即使开票业务出现问题,后果也应该由委托单位承担,而不是你这个“跑腿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也参与或者知道该业务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即使开票业务违法,相关责任也应首先由委托单位承担,会计公司负责审核把关。如果出了问题,税务部门(甚至是刑侦系统)会追究两个单位的责任。如果涉及刑事责任,是两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是你跑腿的。同样,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也参与或者知道该业务违法,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出了事,就要传唤你调查取证。
3.实际案例中,真的没有处理无辜跑腿的案例。比如舒明浩123,此案涉及多项严重违法事项。公司被税务部门处罚,但没有处理具体工作人员。(以下为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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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法治相对健全的国家,问心无愧、符合程序的人自然不应该承担责任。不然大家都不敢出门,谁还敢做什么?
以上仅供参考!
首先要了解企业开具什么样的发票与其从事的业务或服务有关。根据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代理记账属于现代服务业,当然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最终是否是增值税专用票,一般还是要看一定的条件。比如代理记账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一般纳税人,当然会开具6税率的专用发票。服务对象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记账公司本身是小规模纳税人,服务于一般纳税人,应自行开具或向税务局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服务对象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你不能。根据发票的规定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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