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0 0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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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根据《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根据《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 库存物品 *
贷:捐赠收入——存货*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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