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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08: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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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做赤字抵销日记帐假设计算的时候租用:管理费500贷项:其他应付款500不带红色的日记帐如下租用:管理费用-500贷项:其他应付款-500业委会科技公共光热费的征收有标准吗?答:据实领取公共电费按...
做赤字抵销日记帐
假设计算的时候
租用:管理费500
贷项:其他应付款500
不带红色的日记帐如下
租用:管理费用-500
贷项:其他应付款-500
业委会科技
公共光热费的征收有标准吗?
答:据实领取
公共电费按实际分配。 实际上AA制的话,用了多少就收多少。
具体来说,每个家庭应该支付多少公共水电费? 电梯机房和楼梯机房的公共电费怎么计算? 二次供水增压泵的电费怎么计算? 根据《实施细则》,具体分配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怎样才能实际领取呢?
答:房地产必须每月公示账目
“一个小区有几百户人家,每月一户摊一二十元。 一个小区几千元,我们真的用了那么多水电吗? ”业主对莫名其妙的小区的公共电费提出了疑问。
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检测部门通报中心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当月业主使用的公共水费收支和分配详情。 业主发现房地产未能执行实际分配的,可以向价格检查部门举报。
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合理?
答:根据情况
由业主投票决定
公共水电费的征收,首先要看物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如何约定,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公共水电费的,物业不应另行征收公共水电费。 如果物业费不包括公共水电费,通常根据居民面积收取公摊。 “每个小区的情况都不一样。 在一些小区,为了便于操作,每户按多少人收取等。 ”
不管用什么方法接收,都有两个原则。 一是实收,二是公***地产账。
公共自来水由所有业主共同使用,收费标准应由业主委员会制定,可按头、按面积,由业主投票决定。
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用场所、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使用量、单价、金额,并按照实际费用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分摊。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配。
物业服务企业多收的水、电费应当返还给缴费人。
1、考虑今后的月份继续产生电费。 这次全部入账吧。 因为我不能调整上个月。
2、今后遇到这种情况,在未缴纳之前,提前计算电费,在实际缴纳时抵销计算即可。
向租户征收水电费(涨价或打折),是水电的转卖问题。 这个问题在实务中有点复杂,而且每个地方的税务认定都不一样。 主题主要是明确当地的规定,不仅是增值税,还有所得税的问题。
首先提问者提到的涨价收取的水电费是否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 而且直接说的话,其实直接碰到了工程款的成本。 这里提到了转售水电的两种会计处理方式的问题。
第一,将加价转售的水电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这里一定要给对方开发票。 有增值税的销售税。 收入确定的同时还需结转成本,是供电局征收水电费时,自用部分和租户部分应分别计入不同科目。 自用部分应当计入成本费用,租户用部分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供电局收据上的收款税额都可以扣除。
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
领取租户水电费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现金…) )。
:其他业务收入贷项-水电费转售
税额-支付增值税-销售税
向供电局缴纳水电费时:
:管理费-水电费(自用部分) ) ) ) ) ) ) ) )。
其他商业成本-水电转售(租户部分) ) ) ) )。
税额-支付增值税-进项税
贷出: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二是相对于加价***的水电费来抵消成本。 供电局征收本单位水电费时,不按自用和租户分开计算,全部计入工程成本后,将提价的水电核销成本费用。 我个人认为,转售的部分会开具销售发票,并缴纳增值部分的税额,所以两种处理方式应该都没有营业税转出的问题。
所得税转出是指购买的商品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或者非正常损失时,需要转出允许扣除的所得税。 这里转售的水电是根据销售额处理的,所以没有必要转出进口税。
1 .税务机关审批报告等显示:
借:应纳税——的所得税
贷项:上一年度损益调整
借:上年度损益调整
贷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预付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交税-交所得税
3 .实际交税:
借:交税-交所得税
贷:交税-多交所得税
银行存款
多付增值税的,减少下期应纳税额的,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付为负)”。
增值税多缴税款会计处理:
借:应支付税额——但未支付增值税
贷款(应交税金——的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抵扣后期间应缴纳的增值税,无需编制会计分录,填写申报单即可。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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