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0 08: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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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根据《数明号123》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费用不得扣除:(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2)企业所得税;(3)滞纳金;(四)罚款、罚金和罚没财物...
根据《数明号123》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费用不得扣除: (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2)企业所得税;(3)滞纳金;(四)罚款、罚金和罚没财物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
通过企业或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的公益性组织用于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低于年度利润总额12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在结转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是公益捐赠。不通过上述机构直接给予贫困大学生的,不得在税前扣除赞助费用。
银行借款管理费为负,或者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现金/银行
处理货币资金对外捐赠时,捐赠会计指: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指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
对外捐赠的商品视同销售:借:营业外支出33,354捐赠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33,35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外捐赠的商品不视同销售:借:营业外支出33,354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对外捐赠应根据不同情况,通过“营业外支出”和“应交税金”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营业费用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费用以外的各种营业外支出。
捐款的员工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
如员工向公司捐款,借记现金账户或银行存款账户或应付工资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从公司员工处募集捐款,借记现金账户或银行存款账户或工资账户,贷记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账户。实际对外捐赠时,核销“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现金”科目。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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