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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11: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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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不,代理会计师和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代理会计责任人是从事代理会计工作的机构(或公司)的负责人,法人自然人是指组织,是组织的机关,不是指每个自然人。法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单一的自然人。不能。法人代...
不,代理会计师和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代理会计责任人是从事代理会计工作的机构(或公司)的负责人,法人自然人是指组织,是组织的机关,不是指每个自然人。 法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单一的自然人。
不能。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因为任何事都和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不能成为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在内的企业财务负责人。 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各部门应当根据会计工作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设置会计人员,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经批准委托从事会计代理会计业务的中介机构设立代理会计。
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应当设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审计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审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当明确会计人员和经济业务事项及会计事项审批人、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筹资安排、其他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流程应当清晰。
(三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四)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指使、强迫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处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处理或者依法依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价款及有关资料不符的,有权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要求查明原因并处理。
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一般都是不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任命,现行法规也没有规定不允许任命第三方代理机构,但请第三方任命需要一定的任职资格审查,并与第三方签订任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合同,明确委托方的法律关系,进行委托因为财务主管是非常重要的专业职位
会计代理公司的会计人员一般都有会计资格证书,所以可以兼任公司财务的负责人。
但是,一般会计公司的财务人员不想成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另一方面,企业财务发生异常时,追究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另一方面,会计代理公司的会计服务工作很多,所以不能成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大于做账的责任。 一般来说,在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进行会计的责任是保证企业财务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而财务负责人不仅要负责企业财务会计的真实性、完整性,还要负责财务管理的合理性,同时也要考虑和规划企业的成本管理、资金运作工作,因此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大于会计。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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