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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15: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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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内资企业清算期限一般情况下,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按月或按季预缴。内资企业需求:1.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2.结束后四十五日内,...
一.内资企业清算期限
一般情况下,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按月或按季预缴。 内资企业需求:
1 .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2 .结束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结算报告和所得税申报表
3 .终止后5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二.内资企业清算手续
1 .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
a .年度所得税税单及附表b 务、会计年度决算报告及其说明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c .有关纳税的合同、协议及证明d .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纳税证明e .境内或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f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申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2 .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审查内资企业提交的材料。
3 .内资企业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向《企业所得税自查申报表》申报并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改正错误。
4 .清算税款。
二、内资企业清算时的注意事项
1 )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内资企业,应当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并预缴其纳税年度某一预缴期间的税款,不得延期至结算时一并缴纳。
2 .内资企业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应当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在批准期限内办理。
3 .内资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纳税申报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但不可抗力的应予消除|消除后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4 .内资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途破产或中止经营活动的,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60日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清偿应缴纳的税款。
5 .内资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途合并、分立,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结汇、清缴税款; 内资企业地位不变,纳税年度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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