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2-11-21 1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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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所有礼物都需要纳税。根据公司的常规核算:1.首先是按照招待费进行记录,应计入“营业费用3354业务招待费”或“营业费用3354礼品招待费”二级科目。2.在税收实践中,企业因宣传促销需要...
所有礼物都需要纳税。
根据公司的常规核算:
1.首先是按照招待费进行记录,应计入“营业费用3354业务招待费”或“营业费用3354礼品招待费”二级科目。
2.在税收实践中,企业因宣传促销需要而发生的赠与业务应区别对待。外购商品作为礼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按规定比例在税前扣除。自产商品作为赠品的,按宣传费处理。
企业礼品消费主要涉及三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受赠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由赠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书名号123号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税率为20%。
增值税是指将自产自销的产品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企业向个人客户赠送购买的礼品的行为,属于社会交往的需要,视同销售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按照业务招待费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展开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NPC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1.借:库存商品——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购买促销礼品应交税费。
2.赠送免费促销赠品,借:销售费用,借:库存商品,交税——增值税(销项)。
3.本科目核算销售物资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包装、展览广告、商品维修、产品质量保证预计损失、运输、装卸等费用。以及员工工资、业务费用、折旧费等运营费用。销售机构(包括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专门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设。
1.赠品应视为销售: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结转成本:
解决方法:主营业务成本贷款:存货商品无偿赠送,会计核算不符合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不确认收入,但增值税和所得税应视为销售,增值税应按照公允价格确认,所得税也应按照公允价格确认。销售行为视为无销售的,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当月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二)最近一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3)组成计税价值:组成计税价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金额。
伴随销售行为的货物赠与,视同销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免费:
借:营业外支出
借出: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收款方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收款方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收到捐赠货物并入库:企业收到捐赠货物并取得进项发票时:借:库存货物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待转让资产价值——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企业收到捐赠的商品没有发票的,按照公允价值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借:库存商品贷:待转让资产价值。
2.销售捐赠货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委托采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正常销售,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赠品部分,赠品产品作为销售商品应纳增值税,但不包括在内。借: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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