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2-11-21 11: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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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这个问题应该在几种情况下解决:1.如果物业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收取取暖费并为客户开具发票,属于转卖行为。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7%。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这个问题应该在几种情况下解决:
1.如果物业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收取取暖费并为客户开具发票,属于转卖行为。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7%。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页信息(1)第一栏第一项。供热公司给你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
2.如果供热公司直接给业主开发票,物业公司只收取费用,如果没有给业主计算气损(和电损是同一个概念)的差价,则由供热公司承担。
3.就差额纳税。即以收取的收入减去代业主向供热公司缴纳的余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物业公司收取的采暖费增值税税率为一般纳税人17%,小规模纳税人3%。
企业销售过程中有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耗。
1.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管理费用——存货损失或坏账损失:原材料、产成品等。2.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1)待处理贷款:待处理财产损失及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及溢余:原材料、产成品等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2)批准后借款: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的损失和溢余。
损耗分为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耗,计入加工对象的原材料成本。比如一个部件用了100kg材料,减了2kg,净重98kg,那么成本中的材料消耗就是100kg。如果是非正常损失,先计入其他应收款,待查明原因后,由责任方进行赔偿,冲回其他应收款。
有两种算法:
1.根据子表的数量平均分配。这个算法比较简单。
2.按分表用水量比例分摊,用水量多分摊多。
1.物业公司收取用户水电损失费是否合理,取决于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用的形式。
第二,理论上,水、电、暖的收费主体应该是水、电、热的供应商,即自来水公司向业主收取水费,电力公司收取电费,供热公司收取采暖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物业管理公司为了操作方便,往往收取水、电、暖气费。有两种主要形式:
1.免费代收:有的物业管理公司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签订供水、供电、供热合同,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总表统一向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缴纳水、电、暖气费,再由物业管理公司向每位业主收取相关费用。
2.委托代收: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由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向每位业主收取相关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接受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的委托,向业主收取水、电、暖气费,再将收取的费用转给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由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一定的服务费。
三、以上两种不同情况,如拖欠水、电、暖向业主主张权利的诉讼主体和收费标准是不同的。如果是免费收取,物业公司可以与业主协商合理收取水电损失费;委托代收的,物业公司无权收取水电损失费。
1.加热装置1。如果单位支付本单位办公楼的采暖费,可以借:管理费-采暖费贷:银行存款2。职工宿舍的取暖费是单位先出,再从工资里扣。a .代付:借:其他应收款——采暖费贷:银行存款b .发放工资时,可从工资中扣除,借:支付职工工资。借: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采暖费3。生产车间采暖费:制造费用-采暖费:银行存款2。供热企业收到采暖费:银行存款贷款:主营业务收入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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